根据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国职工中开展学习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劳社厅函[XX]289号),为组织好全国职工学习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读书征文活动(以下简称读书征文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XX年8月)。各省级劳动保障部门、总工会、团委联合成立省级组委会,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读书征文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属地原则,广泛发动,指导好有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参加读书征文活动。 (二)读书学习阶段(XX年9月)。各单位劳资(人力资源)、工会、团委分工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和实施工作。要在大厅、楼道、宣传橱窗、食堂、车间等场所广泛张贴《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系列宣传画》,增强宣传的直观性,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要广泛发放《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事迹读本》,有条件的单位,要做到职工人手一册,保证读书覆盖面。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采取集体学习、自学、交流、研讨、演讲、主题活动日、技术比武等多种形式组织读书学习活动,激励职工自觉学习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提高技能水平,争当创新人才。 (三)推荐征文阶段(XX年10月)。各单位在认真组织 读书学习的基础上,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撰写学习心得。经过评比、审核,推荐优秀征文,报送省级组委会。各单位上报征文由省级组委会推荐,参加全国征文评选。 省级组委会对本地区读书征文活动进行总结,向全国组委会秘书处报送读书征文活动总结材料以及参评全国读书征文活动优秀组织奖和优秀个人奖推荐材料。 (四)评比表彰阶段(XX年11月)。全国组委会秘书处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推荐的征文进行评比,确定获奖名单。对组织读书征文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通过劳动保障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职工科技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征文获奖名单和表彰情况,刊登部分获奖征文。 二、征文要求 (一)以《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系列宣传画》《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事迹读本》为学习素材,以"学习高技能楷模,争当创新人才"为主题,自拟征文题目。 (二)征文应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文字简洁生动,事例真实感人。体裁不限(诗歌除外)。文章字数要求在1500字以内。征文必须为本人创作、未正式发表,严禁杜撰、抄袭或请人代为撰写。 (三)征文首页应写明作者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手机)。征文用a4打印纸打印,一式六份,word文档。标题居中,小二号字、黑体;正文仿宋—gb2312体,四号字。请勿设计封面及在文中使用装饰性图案。 (四)每篇征文作者只限1人。征文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切勿一稿两投。如超过截稿日期6个月仍未接到全国组委会秘书处正式刊登获奖征文的通知,可以另投其他报刊。 三、奖项设置及推荐、评选要求 (一)征文奖项及推荐、评选要求 全国 读书征文活动征文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获奖征文由全国组委会颁发证书。各省级组委会推荐征文数量掌握在40篇以内,推荐征文须与附件1一并报全国组委会秘书处。推荐截止日期为XX年10月31日。 征文评选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其中,紧扣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主题鲜明,中心思想突出:30分;结构合理,内容完整:20分;语法正确,修辞得当:20分;题材新颖,生动感人或观点深刻,见解独到:30分。 (二)优秀组织奖、优秀个人奖及推荐、评选要求 全国读书征文活动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个人奖。其中,优秀组织奖评选对象是组织活动成效显著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优秀个人奖的评选对象是积极组织读书征文活动、成绩突出的个人。全国组委会对获得优秀组织奖、优秀个人奖的单位和个人分别颁发奖牌、证书。省级组委会根据本地区读书征文活动开展情况,推荐参评优秀组织奖、优秀个人奖的名额分别掌握在20名以内,并分别填写附件2、附件3,上报时排出优先顺序。推荐截止日期为XX年10月31日。对于省级组委会的优秀组织奖评选,由全国组委会研究、确定。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所需《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系列宣传画》和《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事迹读本》由劳动保障部组织制作和编写、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发行,可登陆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网站查询。 (二)有关本次活动进展情况,请随时关注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网站和全国职业培训教材网(中国劳动力市场网(附件:1、优秀征文推荐表 2、参评优秀组织奖推荐表 3、参评优秀个人奖推荐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3f6d276cf2f0066f5335a8102d276a2012960f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