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操经验】用信托资金融资取得专用发票可否抵扣?

时间:2022-05-04 18:48:2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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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用信托资金融资取得专用发票可否抵扣?



问题描述: 问:我公司利用信托资金融资进行项目建设,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进行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项目运营方利用信托资金融资过程中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8号)规定,项目运营方利用信托资金融资进行项目建设开发是指项目运营方与经批准成立的信托公司合作进行项目建设开发,信托公司负责筹集资金并设立信托计划,项目运营方负责项目建设与运营,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资产归项目运营方所有。该经营模式下,项目运营方在项目建设期内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允许其按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予以抵扣。本公告自2010101日起施行。此前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其抵扣,已抵扣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结语:会计是一个注重积累的职业,出纳、会计、主管、经理一路攀升,是正常的途径,从简单的账务处理到报表制作、税务处理、到财务分析、到更高层级的管理会计,应该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大家定要积累大量的知识并且尽量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当中,现在只需沉淀,相信将来会有更大更好的发展,最后感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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