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单位考察意见: 受杭州市科学委员会委托,2017年9月20日,淳安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淳安县茅山淳安花猪种业有限公司进行杭州市农业科技企业认定推荐,专家组通过实地考察、会议提问、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1、 公司于2012年在原淳安县汾口茅山养猪场(2000年创建)淳安花猪保种场原址基础上扩建的汾口镇的外地招商的股份制养殖有限公司,在原基础上注册资本210万元,拟扩建新的淳安花猪保种场兼扩繁场。公司占地52亩(包挂青饲料基地),2017年又通过流转土地65亩,结合他人(专门从事蔬菜种植的家庭农场)综合利用我公司的液肥,使得我公司的液肥沼液得到资源化的利用,生产有机的蔬菜。公司坐落在我县西南片“两区”的千亩良田的粮食功能区中央,是我县六旺生猪合作社主要社员;是我县十佳种养大户;是我省无公害畜牧业产地;是杭州市市级生态示范牧场;是淳安县农业龙头企业;是浙江省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是淳安花猪的省级原种场;是杭州市市级储备猪肉基地;是浙江省企业标准《淳安花猪》地方标准备案号Q330127B43001-2014起草的单位并且得以编制发行,是杭州市地方标准《淳安花猪饲养管理技术规程》起草编制的单位并且得以发行,且获得相应的奖励资金(杭质标【2014】276号、杭财农会【2014】365号)。 2、公司成立至今陆续投入资金800多万元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养殖区占地24亩,其余配套种植青饲料和绿化苗木,整个养殖场布局合理,防疫设施完善,粪污处理符合环保要求,公司2016年存栏种猪313头,其中,淳安花猪种猪135头,出栏肉猪3324头,其中出栏淳安花猪种猪118头。营业性收入559.8万元,利润133万元。公司拥有长期职工11人,同时在生产季节还要增加人员,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科研人员3人,占职工总数的27%,从事研发人员2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8%。 3、2016年企业实现销售额达559.8万元,其中农业产品销售收入与技术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94.3%,科研投入60万元,占销售总额10.7%。 4、公司根据淳安花猪的保种要求和市场开发需要,依托杭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的技术力量,并和浙江大学等科研机构紧密合作,为公司在科技生产上提供技术保障。公司管理制度完善、规范;生产平稳、安全,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近几年来,公司和杭州市农科院共同完成了杭州市的重大科技项目--淳安花猪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项目,并于2017年7月获得杭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2016年,公司和杭州市农科院共同完成了猪TCF7L2、CDK4和LPL基因表达模式与脂肪性状的相关性研究的农业科技攻关项目。 5、公司采用新型的用半漏粪地板高床饲养模式,做到粪便干湿分离,每栋猪舍污水都经过沉淀池,然后用全密封的管网,排入沼气池,储存在储液池里,定期由管网或沼液车输向粮食功能区或蔬菜基地、苗木基地。干粪储存在密闭的储粪池中,并且通过透明的玻璃瓦,利用太阳能发酵后,定期由专用车运往粮食功能区、蔬菜基地或有机肥加工企业进行消纳,实现真正的零排放。公司成立以来没有环境污染事件发生,近年来从未受过任何处罚。 专家组认为:淳安县茅山淳安花猪种业有限公司符合杭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的认定标准,一致同意推荐。 专家组长: 2017年9月20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52abfd550e79b89680203d8ce2f0066f53364f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