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审计整改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分 项 指标 评分内容 评分说明 1、审计决 定执行情 况 40分 基本分 2、审计报(100分)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并下达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调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整改率达到100%的,得40分;不足100%的,按实际整改率的相应比例计算得分;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不得分。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调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整改率达到100%的,得40分;不足100%的,按实际整改率的相应比例计算得分。 评分依据为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调查单位审计整改材料及相关证据材料。 告采纳情况 40分 评分依据为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调查单位审计整改材料及相关证据材料。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案件线索移送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调查单位查处,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调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立案查处,查处率达到100%的,得20分;不足100%的,按实际查处率的相应比例计算得分;未在规定期限内立案查处的,不得分。 1、建立长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或 效机制,堵被审计调查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制 塞漏洞,预定、修改或废止有关规定或者出台 防屡查屡加强管理措施的,一项酌情加2-5 加 分 犯问题发分,最高加10分。 (20分) 生 10分 2、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10分 3、审计移送案件处理情况 20分 评分依据为有关立案、处理文书等材料。 评分依据为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调查单位制定出台的相关政策、制度及其审计结果相关性的证明材料,以正式文件(含文号)为准。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或评分依据为被审被审计调查单位,对有关责任人给计单位或被审计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给调查单位做出的予酌情加分,最高加10分。 党纪政纪处分决定书或组织处理依据等材料。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558d96c7c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