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横向科研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项目名称: 项目委托方: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 联系方式: 科研处作为学校科技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代表成都大学将此项目委托项目负责人 承担。项目负责人经认真阅读项目技术合同书(或协议书),认为有条件、有能力为学校履行相应职责,同意签订该项目合同并愿意履行以下项目负责人的责任与权利。 1、项目技术合同(或协议)生效,合同经费(按合同一次性或分期)到学校财务账上后,科研处对该项目进行立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享有《成都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应承担履行项目技术合同(或协议)的直接责任。 3、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而需将项目委托他人完成,应向学校提交书面说明,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4、变更或终止项目技术合同(或协议),需征得学校和校外签约方的同意。项目负责人与校外签约方协商达成变更(或终止)项目技术合同(或协议)的一致意见后,应签订书面变更(或终止)协议,报学校备案。 5、因项目负责人的过错对成都大学的声誉、利益等造成损失的,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6、与校外签约方因履行合同产生争议时,应及时间向学校报告,共同协商解决。 7、该委托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将经过项目委托方验收的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交到科研处备案。 项目负责人: 时间: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63cb995ba4ae45c3b3567ec102de2bd9705de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