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课程标准总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学生能够: 1. 获得适应社会生活和进一步发展所必须的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 2.体会数学知识之间、数学与其他学科之间、数学与生活之间的联系,运用数学的思维方式进行思考,增强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了解数学的价值,激发好奇心,提高学习数学的兴趣,增强学好数学的信心,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具有初步的创新意识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具体阐述如下: ●经历数与代数的抽象、运算与建模等过程,掌握数与代数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经历图形的抽象、分类、性质探讨、运动、位置确定等过程,掌握图形与几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知识技能 ●经历在实际问题中收集和处理数据、利用数据分析问题、获取信息的过程,掌握统计与概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积累综合运用数学知识、技能和方法解决简单实际问题的数学活动经验。 ●体会代数表示运算和几何直观等方面的作用,初步建立数感、符数学思考 号意识和空间观念,发展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 ●了解数据和随机现象,体会统计方法的意义,发展数据分析和随机观念。 ●在参与观察、实验、猜想、证明、综合实践等数学活动中,发展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能力,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想法。 ●学会独立思考,体会数学的基本思想和思维方式。 ●初步学会从数学的角度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综合运用数学知识和其他知识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发展应用意识和实践能力。 ●获得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一些基本方法,体验解决问题方法的问题解决 多样性,发展创新意识。 ●学会与他人合作、交流。 ●初步形成评价与反思的意识。 情感态度 ●积极参与数学活动,对数学有好奇心和求知欲。 ●体验获得成功的乐趣,锻炼克服困难的意志,建立学好数学的自信心。 ●体会数学的特点,了解数学的价值。 ●养成勇于质疑的习惯,形成实事求是的态度。 总体目标的这四个方面,不是互相独立和割裂的,而是一个密切联系、相互交融的有机整体。课程组织和教学活动中,应同时兼顾这四个方面的目标。这些目标的实现,是学生受到良好数学教育的标志,它对学生的全面、持续、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数学思考、问题解决、情感态度的发展离不开知识技能的学习,知识技能的学习必须有利于其他三个目标的实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7dc6b5cf9d6195f312b3169a45177232f60e43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