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安全意识与自护能力调查与对策 作者:连世祥 来源:《幸福家庭》2020年第14期 自我保护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一种生理本能。它体现了幼儿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反应能力、主动行为能力等。3~6岁的幼儿活泼好动,对任何事都充满了好奇心,什么都想看一看、摸一摸,但是他们缺乏一些必要的生活经验,身体的协调性与自我保护的意识较差。 (一)调查对象 随机抽取幼儿园大、中、小班的210名幼儿。 (二)调查内容与方法 本调查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针对家庭与幼儿园是怎样培养幼儿的生活环境和意外事故的安全自护意识教育的11项内容进行测量并作出分析,使幼儿园与家庭进行一致性的安全自护教育。 (三)结果与分析 1.幼儿在生活环境中的安全自护意识情况。从我们的调查报中可以看出80%以上的幼儿在进餐、饮水时会用手先摸摸碗或杯子,会辨认最常见的儿童感冒药等,不乱吃药。30%以上的幼儿独自在家时不随便给陌生人开门,不攀爬窗台阳台。40%以下的幼儿在行走时注意安全的意识不够强。 2.幼儿在意外事故中的安全自护意识情况。从调查的数据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60%以上的幼儿已经认识到不跟陌生人走,不接受陌生人的礼物。37%的幼儿注意到不接触有毒物品,知道煤气等有毒体。35%的幼儿在打雷、闪电时不知道不能躲在树下,不靠近有电源的地方。39%的幼儿不认识防火标志以及生活中的易燃物品。 (一)常规教育活动中安全自护意识的渗透 培养幼儿的安全自护意识应从培养其良好的常规习惯开始。首先要让幼儿明确一日生活中各个环节和各项活动的具体要求,知道怎樣做才对,怎样做不对。 幼儿年龄小,自觉性和自制力都比较差,而习惯的养成又不是一两次教育就能奏效的。因此,教师除了给幼儿提出要求和教给幼儿方法外,还应注意督促和检查,经常提醒,使幼儿良好的习惯不断得到强化,逐步形成自觉的行动。例如,组织幼儿观看动画片《小明跟谁走》,让幼儿知道回家要等父母来接,决不跟陌生人走,也不吃陌生人给的任何东西。利用踏春或秋游,有意识地教育幼儿乘车时不要把头、手伸出窗外,不要在车行驶时吃棒棒糖或者乱跑,同时,告诉幼儿在野外不乱采食花草、种子,强化幼儿的安全自护意识。 (二)主题活动中安全自护意识的培养 根据安全自护教育的内容,可分组设计两个单元十一个主题活动。其中一个单元是生活情景中的自护教育,包括活动一:吃饭、喝水先试试;活动二:好厉害的火;活动三:独自在家的时候;活动四:吃饱时不嬉笑打闹;活动五:安安全全过马路。第二单元是意外中的自护教育。包括活动一:雷雨天怎么办;活动二:烫伤、烧伤怎么办;活动三:着火了怎么办;活动四:发洪水时怎么办;活动五:发生地震的时候;活动六:药物不能乱吃。通过这些主题活动的开展,不仅可以使幼儿避免一些意外伤害与不幸的发生,而且可以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为安全行为的发展奠定基础。 游戏是幼儿最喜欢的活动。但他们的身心发展水平较低,行为缺乏理智,易受情绪的影响,若不经常进行教育,并利用游戏规则约束,则可能造成意外事故。针对这种情况,可通过游戏“找娃娃”“我家在哪儿”等活动,教育幼儿不要随便独自离开集体,要和大家在一起。如果万一走失,要记住父母的姓名、工作单位、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及周围明显的建筑特征。激发幼儿脱险自救的情绪,促使幼儿想出一些脱险自救的具体方法。 在培养幼儿安全自护意识的过程中,应要求家长配合进行一致性的教育。因为相当一部分“自我保护”教育的内容存在于家庭中,教师不便进行具体指导。因此,幼儿园可以开展家长课堂活动,将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安全常识介绍给家长,提高家长自身的安全意识,让幼儿在父母的帮助下,掌握在家中的一些安全自护知识。在家中有许多的危险物品象炉子、热水瓶等,不能因为危险就设置各种禁区,应注意对孩子独立行为能力的培养,如使用家庭中常用器具的能力、盛、倒开水的能力、摔伤或砸伤后不能乱揉的知识及了解用手紧压伤口可止血等常识。 加强安全教育,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是十分重要的,它关系到每个幼儿的安全和健康,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平安。因此,每个保教工作者及家长都应做好安全教育的工作,让每位幼儿了解到身边的危险因素与安全自护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安全自护意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80dc7fe8aeb172ded630b1c59eef8c75fbf95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