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重新审视乡村社会家族资源的现代价值 作者:任孟娥 来源:《职业时空》2008年第07期 在目前的乡村研究中,我们发现,对于家族这一乡村社会资源,主张加以限制和取缔的呼声高过主张利用的呼声,但实际上,乡村家族资源是否具有现代价值还值得商榷。 一、家族在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影响及其复兴 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是散漫、和谐的自然社会。20世纪初,马克思·韦伯提出了关于传统中国“有限官僚制”的看法:“事实上,正式的皇权统辖只施行于都市地区和次都市地区。……出了城墙之外,统辖权威的有效性便大大减弱,乃至消失。”费孝通创造性地提出“差序格局”的概念,费孝通认为中国社会与西洋社会不同,西洋社会是团体格局,中国社会是差序格局,“以‘己’为中心,象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象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象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 学者们很早就注意到中国的家族组织的社会功能。费正清认为:中国“村子通常由一群家庭和家族单位(各个世系)组成,他们世代相传,永久居住在那里,靠耕种祖传的某些土地为生。每个农家既是社会单位,又是经济单位”。他将家族制度看作是中国传统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中西社会的重大区别之一。 家族组织在历史发展中,曾一度因为国家威权统治的强化而几近消失,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民公社制度的瓦解,国家对农村的强有力控制开始减弱,原先由集体组织强有力统治的社会资源分配开始转向市场和其他分配途径;而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家庭推向了生产的前沿,成为农村经济生活的主体。家庭在经济上的主体地位,必然会拓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去。王沪宁指出:“包产到户的推行,改变了整个社区生活的组织结构,家庭作为第一环境承担起生产、生活、培育后代的主要功能,在第二环境则由乡村之间、亲属之间、邻里之间的联系取代,而且,第二环境对不同主体作用的功能差异显著了。”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重重困难依靠单个家庭难以解决,亲戚间的互助便成了发展生产、扶弱济贫的必需。面对求助组织乏力的情况下,人们转而求助有一定血缘关系的家族就成了必然。 二、家族资源对农民生活场域的影响及其现代价值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1.一个自然村形式上就是一个宗姓家族 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村落家族往往是宗姓群体的族居。其特点是整个自然村只有一个姓氏或有一个主要的姓氏。这种基于血缘关系的地域居住特点,使得在乡村这样的“熟人社会”里,村民长期以来形成了一整套法制以外的风俗习惯,规范着彼此的行为,延续着乡村的发展。农民的人情交往活动就是农村人际关系的主线。人类学者指出,农村礼物交换以互惠为基本原则。但笔者调查,在很多情况下,赠礼是对被赠方社会地位的一种承认,而其经济地位位居其次。即使经济状况数一数二,但其在村民心目中若违背了村民一贯遵守的习惯,村民也将其排斥在生活圈外。这更加印证了乡村认同感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乡村传统和习惯。而且我们也发现,到目前为止,一些家庭纠纷与邻里矛盾,依然靠德高望重的长者或中人来调解,俗称“说事”。 2.一个宗姓家族在实际生活中依赖性较强 有调查显示,在被调查对象的农业生产中,几乎每个村庄都存在着亲族内部生产合作的现象,有的是已分家的几位兄弟合伙购买一头牲畜,轮流喂养,共同使用;有的则是已经单过的几个兄弟家庭在播种、脱粒、收割和农忙季节共同劳动;在个体、私营企业和个体承包的村有企业中,也存在着普遍的亲族合作现象。 由此可见,乡村中的血缘关系是我们无法回避的,其历史因素也是推行乡村政策所无法超越的。实际上,村民在没有国家权力介入的前提下,以独有的农民理性已经找到成本低廉的组织资源,这不但尊重了既存的血缘因素,更能满足村庄发展互助的需要。因此,在现实条件下,要加强乡村治理,推进村民自治的实际功效,我们就不得不审视我们所掌握的各种可利用的成本比较低廉的、集聚权威和组织于一身的资源。村民委员会难于自主运行,专业技术协会的附庸性又难以独立摆脱行政控制行走,而家族能够带来人们的认同,因此,如何改造和利用家族就成为关键。 三、整合利用家族资源的构想 家族的复兴其实并非简单的传统回归,而是在传统基础上的一种成长和扬弃,血缘因素的影响较之以前大大减少,并倾向于某种互助性质。宗族的重建和转型,不但有可能导致血缘因素在中国现代农村生活中以新的形式继续起作用,而且还可能有助于推动并提高乡村社会的自治程度和有序程度。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1.对于家族资源的消极影响。基层政府应积极行政,充当引导和监督角色,扩大民众参与,提高治理的民主化程度,通过基层治理的民主化来克服家族随意性的缺陷。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民主意识将逐渐觉醒,他们必然会提出进一步的民主管理和政治参与要求。农村治理特别是基层政权的治理应预见和顺应这种要求,提高农民的民主参与意识与参与行为,可以让农民在广泛参与时,选出能带领自己致富的当家人,如经济能人,这就等于合理利用了乡村社会资源;同时,也可以抑制乡村社会资源因权威性带来的一定程度上的专制。 2.逐渐把农村治理导向制度化。决策和管理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是保证农村社会长期稳定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家族资源的一个致命缺陷,正是政治运作过分依赖个人权威的能量、品质和作用,难以保证决策和管理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从长远发展看,要保持决策和管理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仅仅依靠领导者个人的素质是不够的,更重要地是要依靠制度建设。在当前,至关重要地是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尤其要重视建章立制,努力以政治制度化的方式逐渐将农村基层治理导入制度化轨道。 家族等农村社会资源对于当今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着独特意义,但它并非中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目标模式。因此,在对待这些现代化进程中中国农村特有的社会资源时,既不能完全受这些社会资源的摆布,也不能因其具有影响力而认为威胁到自己的权威力量。基层政府应根据依法治国的总体原则,逐步将其导向法理型发展道路。所以,在现实条件下,一方面,应充分肯定农村现有社会资源的特殊作用和现实合理性;另一方面,必须冷静地正视其难以克服的缺陷,并采取相应措施,促进其最终实现向法治化模式的创造性转换。 (作者单位:陕西理工学院经济与法学学院)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8a9c5dc6ad97f192279168884868762cbaebb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