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学生赴南京工业大学交流学习协议书 甲方:西华大学 乙方:学生姓名 学院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代表 性别 专业 联系电话 学号 丙方:学生家长(或经济承担人)姓名 与乙方的关系 现工作单位 住址(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赴南京工业大学交流学习各方应承担的义务达成 协议如下: 一、甲方承担的义务 1. 甲方在乙方自愿的条件下负责选拔赴南京工业大学学习的学生名单, 赴南京工业大学交流学习,交流学习期限为壹学年。 2. 在乙方遵照要求完成学业按期返校后, 甲方根据乙方在南京工业大学所修课程及成绩, 在符 推荐乙方以交换生身份 合甲方要求的情况下,承认其学分和成绩。原则上乙方在南京工业大学所修读的课程学分在乙方西 华大学人才培养方案对应年限推荐的最低修读学分内冲抵。 3. 甲方保留乙方享受奖、助、困补和学校基本医疗福利的权利。乙方在南京工业大学所修读的 课程成绩纳入评定奖学金以及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范畴。 4. 甲方保留乙方在南京工业大学交流学习期间的学籍。 二、乙方承担的义务 1. 乙方在提出赴南京工业大学交流学习申请时,必须事先征得丙方的同意。 2. 乙方赴南京工业大学交流学习属于学校派出性质, 必须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能到南京工业大学学习。 3. 乙方根据现就读专业到南京工业大学相应全日制本科专业插班学习, 学习内容以南京工业大 学培养方案为准,服从南京工业大学的教学安排,鼓励多选学培养方案以外其他课程。一年学习总 1 学分原则上不低于 38 学分。 参加由南京工业大学统一组织的考试, 力争所学 4. 乙方在南京工业大学学习期间要努力学习, 课程全部合格。不合格课程须在南京工业大学或返校后重修。 5. 乙方在南京工业大学学习期间须缴清各项费用。 学费按接收学校同年级学费标准交给西华大 学;住宿费、教材费等由学生据实直接缴纳给接收学校。西华大学财务部门负责和南京工业大学财 务部门统一结算,其他费用(如路费和生活费等)由乙方自理。 6. 乙方在南京工业大学学习期间必须遵纪守法, 同时必须遵守西华大学和南京工业大学的学籍 管理和学生管理等规定。乙方须定期向所在学院汇报在外情况。 7. 乙方须购买南京工业大学所在地的学生平安保险后方可参加交流学习。 在外的一切个人行为及人身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8.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中止、 延长交流学习期限。 如乙方在交流学习期满后不按规定返校,甲方有权按照《西华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或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给予乙方 退学处理。 9. 乙方交流学习期满后, 须按甲方要求到甲方办理报到手续, 并向甲方提交成绩证明和书面学习总结。 三、丙方承担的义务 1. 丙方须承担乙方赴南京工业大学交流学习的费用(包括在外的住宿、交通、医疗、保险及生活费等)。 2. 丙方为乙方在外学习提供必要指导。 3.丙方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在乙方赴南京工业大学交流学习期间应和乙方保持经常联系, 督促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乙方承担的义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8fa99c1ec06eff9aef8941ea76e58fafbb045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