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散文《手把羊肉》 汪曾祺散文《手把羊肉》 引导语:作家汪曾祺是出了名的“国民吃货”,号称“有毛的不吃掸子,下文是小编整理他的散文《手把羊肉》,欢迎大家阅读学习,带你走进一个文人的吃货世界。 到了内蒙,不吃几回手把羊肉,算是白去了一趟。 到了草原,进蒙古包做客,主人一般总要杀羊。蒙古人是非常好客的。进了蒙古包,不论识与不识,坐下来就可以吃喝。有人骑马在草原上漫游,身上只背了一只羊腿。到了一家,主人把这只羊腿解下来。客人吃喝一晚,第二天上路时,主人给客人换一只新鲜羊腿,背着。有人就这样走遍几个盟旗,回家,依然带着一只羊腿。蒙古人诚实,家里有什么,都端出来。客人醉饱,主人才高兴。你要是虚情假意地客气一番,他会生气的。这种风俗的形成,和长期的游牧生活有关。一家子住在大草原上,天苍苍,野茫茫,多见牛羊少见人,他们很盼望来一位远方的客人谈谈说说。一坐下来,先是喝奶茶,吃奶食。奶茶以砖茶熬成,加奶,加盐。这种略带咸味的奶茶香港人大概是喝不惯的,但为蒙古人所不可或缺。奶食有奶皮子、奶豆腐、奶渣子。这时候,外面已经有人动手杀羊了。 蒙古人杀羊极利索。不用什么利刃,就是一把普通的折刀就行了。一会儿的工夫,一只整羊剔剥出来了,羊皮晾在草地上,羊肉已经进了锅。杀了羊,草地上连一滴血都不沾。羊血和内脏喂狗。蒙古狗极高大凶猛,样子怕人,跑起来后爪搭至前爪之前,能追吉普车! 手把羊肉就是白煮的带骨头的大块羊肉。一手攥着,一手用蒙古刀切割着吃。没有什么调料,只有一碗盐水,可以蘸蘸。这样的吃法,要有一点技巧。蒙古人能把一块肉搜剔得非常干净,吃完,只剩下一块雪白的骨头,连一丝肉都留不下。咱们吃了,总要留下一些筋头把脑。蒙古人一看就知道:这不是一个牧民。 吃完手把肉,有时也用羊肉汤煮一点挂面。蒙古人不大吃粮食,他们早午喝奶茶时吃一把炒米,——黄米炒熟了,晚饭有时吃挂面。蒙古人买挂面不是论斤,而是一车一车地买。蒙古人搬家,——转移牧场,总有几辆勒勒车——牛车。牛车上有的装的是毛毯被褥,有一车装的是整车的挂面。蒙古人有时也吃烙饼,牛奶和的,放一点发酵粉,极香软。 我们在达茂旗吃了一次“羊贝子”,羊贝子即全羊。这是招待贵客才设的。整只的羊,在水里煮四十五分钟就上来了。吃羊贝子有一套规矩。全羊趴在一个大盘子里,羊蹄剁掉了,羊头切下来放在羊的颈部,先得由最尊贵的客人,用刀子切下两条一定部位的肉,斜十字搭在羊的脊背上,然后,羊头撤去,其他客人才能拿起刀来各选自己爱吃的部位片切了吃。我们同去的人中有的对羊贝子不敢领教。因为整只的羊才煮四十五分钟,有的地方一刀切下去,会沁出血来。本人则是“照吃不误”。好吃吗?好吃极了!鲜嫩无比,人间至味。蒙古人认为羊肉煮老了不好吃,也不好消化;带一点生,没有关系。 我在新疆吃过哈萨克族的手把肉,肉块切得较小,和面条同煮,吃时用右手抓了羊肉和面条同时入口,风味与内蒙的不同。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1000字 去图书大厦是奔着木心的《哥伦比亚的倒影》去的。可惜没找到,却意外发现汪曾祺的散文集《人间草木》,这让我更加惊喜。一直特别喜欢汪曾祺的散文,收集了他所有的集子,前不久网上一位朋友求他1985年的散文集《晚饭花集》,我有,牛吧,买的时候1.4元。大学的`毕业论文就是分析他的散文风格,不买书分析什么呢? 他的语言很怪,拆开来没什么,连起来就有味道。“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放在一起就像“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喜欢的地方就在此:简单、流畅,不娇柔,一气呵成。 汪曾祺作为当代著名短篇小说家、剧作家已是公认的事实,特别是他执笔的《沙家浜》家喻户晓。而我从知道他的名字起就把他当做散文家,读的第一篇文章是“大淖纪事”,说不出的散淡、精致,就连青石板的苔藓都滑爽地让人想念。 《人间草木》从大量散文中精选而成,最早的写于四十年代,大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96c8a017075a417866fb84ae45c3b3567ecddd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