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广西气象灾害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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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广西气象灾害防御

作者:姚学民 杨晴

来源:《地球》2015年第01

[摘要]气象灾害的发生严重影响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对影响广西的主要气象灾害种类进行分析,提出一定相应的防御措施。 [关键词]气象灾害 种类 防御措施

[中图分类号] P429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5-1-348-1 1气象灾害

气象灾害是大气变化产生的各种天气现象对人类生命财产、国民经济建设等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是自然灾害中最为频繁的灾害,可分为天气灾害和气候灾害。一次气象灾害过程中,最早发生、起主导作用的灾害称为原生灾害;由原生灾害诱导出来的灾害称为次生灾害。无论是原生灾害还是次生灾害,每年都给人类经济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和损失。 2广西主要气象灾害

广西地处中、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是我国气象灾害最严重的省区之一,气象灾害种类多、分布广、活动频繁、危害严重。常见的气象灾害有干旱、洪涝、热带气旋、冰雹、大风、雷暴、低温冷害、霜冻等。 2.1 干旱

新中国成立以来,广西几乎年年有干旱,全区多年平均受旱面积58万公顷。最严重的干旱年是1963年,全广西发生严重的春、夏、秋连旱。全区受旱总面积达155.2万公顷,成灾总面积116.4万公顷,损失粮食39312万公斤。10月,全区3000多条中小河流有2200多条断;蓄水10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414个,有311个干涸;水库蓄水量由上年同期的24亿立方米减少到1.9亿立方米。受灾人口达1000万人,约占当时广西总人口的50%20世纪80年代未以来广西也是干旱频发。 2.2 洪涝

广西发生的暴雨洪涝灾害比较频繁,如199467月、19967月、19986月、20017月、20056月等发生的特大洪涝灾害,给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1994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广西暴雨洪涝灾害最严重的一年,广西有86个县市2753万人受灾,死亡477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6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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