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待人与使人平等 2007113323 07保险精算 罗韡 平等待人,是指用一样的态度和规则去对待不同的人。虽然人们实际上是不相同的,但因此我们才能够平等地对待他们。如果所有的人在才能和嗜好上都是完全相同的,那么我们就不得不区别对待他们以便形成一种社会组织,便于分工合作和社会发展。所幸由于这种不同,人们在职责上的差异才不需要用某种组织的意志来武断地决定,而是待到适用于所有人的规则确定了形式上的平等之后,我们就能够使每个人各得其所。人们本身为了自身的利益,并不会为了互相区分,而承认不平等的待遇施加于平等的人的正确性,这将会引起社会的矛盾从而降低人们的工作效率,甚至脱离社会活动。所以说,平等待人是一个自由社会的前提条件。 使人平等,是针对于现实中每个人的境遇并不会真正的平等而言的。这是一个目标,也是一种新的奴役形式。在参与到社会活动中后,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但是在一个社会中,甲多获得的一单位产品必定是由一个乙少获得一单位产品所作的牺牲。而这种牺牲,是理性的人所不情愿的。因此为了最终的均衡,即达到使人平等这个目的,每个人都会被驱使参与到这种“活动”中来。但稳定的平等状态是几乎不存在的,因此不断的甲乙丙丁推动着社会的车轮前行。在平等待人的前提和基础上,使人平等作为一个诱饵和形式,推动着社会前行;而在使人平等的过程中,平等待人的原则在不断的修正完善。 在平等待人的前提下,不同行为可以有着合理的其自有的准则,我们可以将其视为社会各活动的“自由”。而对于各个参与者来说,在遵循规则的前提,他们如何具体对待他人和职责,也有着他们的自由。但是无论是哪种自由,都是有前提有条件的自由,是一种相对的自由,可以说是为“奴役”提供了空间。但也正是这种平等待人的原则,保证了社会的相对稳定,从而给予自由以生存的空间。反观使人平等,虽然其实质是一种奴役形式,驱动着人们做这做那,但是当人们面对具体的选择时,他们仍可以因为各自的嗜好而对自由有着不同程度的需求,从而被“使人平等”奴役的程度不同,拥有着各自对其效果的自由的控制权。总之,平等待人和使人平等是紧密相连却不同的,他们分别包含着自由和奴役的因子,为推动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a8426db50e2524de5187e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