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礼与《诗经》悼亡诗 丧礼是生者哀悼死者的礼仪,当一个人结束了生命,他的亲朋会举行不同形式的活动来悼念死者,这些活动逐渐演变成丧礼活动。《》是在周代礼乐制度背景下编纂的,因此,其中也贯穿了许多关于五礼的思想观念。 中国是礼仪之邦,礼,是中华文化的核心。通常我们所说的“三礼”,即《周礼》、《仪礼》和《礼记》,是记载和解释古代礼乐文化最权威的著作。根据《周礼?春官?大宗伯》中的记载,礼制的分工是:“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以凶礼哀邦国之忧……以宾礼亲邦国……以军礼同邦国……以嘉礼亲万民……”,将礼分为五类: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丧礼是凶礼中的一类,《周礼?春官?大宗伯》中有:“以丧礼哀死亡”,由此可见,丧礼就是哀悼和处理死者的礼仪,包括殓殡典馔和拜诵哭泣等礼节,具体有:殓、殡、葬和丧服、孝期、葬制以及吊丧、奔丧等方面的规范或者仪制,其制度复杂,仪式繁琐,规矩严格,很难一一尽述,但是其本质核心就是通过对死者遗体的处理,来表达对死者的敬爱之情和悼念之意。 《论语?为政》记载孔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丧礼,是一个人离开这个世界最后一个重要的礼仪,《论语?学而》记载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可见,中国古代人民就非常重视丧礼,有很强的丧葬观念。从周代到现在,中国丧礼的传承一直在延续,成为中国传统文化最富有特色的内容之一。将西周和春秋作为母体的《诗经》,不仅是中国史上第一部总集,同时也是研究西周至春秋时期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风俗习惯等关系的重要史料。因此,我们研究古代丧葬习俗也可以从《诗经》悼亡诗中窥见一斑。 悼亡诗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广义的悼亡诗包括一切悼念死者的诗;而狭义的悼亡诗则专指悼念亡妻的诗歌。《文心雕龙?指瑕》中有曰:“潘岳之为才,善于哀文。”一般认为,悼亡诗起源于晋代的潘岳,但实际上,早在诗经时代就已经出现了悼亡诗,例如《邶风?绿衣》、《唐风?葛生》等这类作品,只是因潘岳写了悼念亡妻的三首《悼亡诗》而最早以“悼亡”命名,从而,悼亡诗在文人中间成为悼念亡妻的专称。悼亡诗作为一种传统的诗歌题材,它的产生是必然的,一个有生命的人终究都要走向死亡,有死亡就会让人产生悼念之情。那么,《诗经》中的悼亡诗是怎样体现丧礼制度的呢? 先看《小雅?蓼莪》: 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蓼蓼者莪,匪莪伊蔚。哀哀父母,生我劳瘁。 瓶之罄矣,维之耻。鲜民之生,不如死之久矣!无父何怙?无母何恃?出则衔恤,入则靡至。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南山烈烈,飘风发发。民莫不,我独何害! 南山律律,飘风弗弗。民莫不毂,我独不卒! 这首诗表达了孝子不能终养父母的痛苦和悼念双亲的感情。诗的开篇用了《诗经》中常见的手法,以两种植物“莪”、“蒿”起兴和自比,诗的前两章诗人比喻自己不成材,让父母失望,追念父母养育自己的辛劳,带有一种深深的自责的感情。本想好好侍奉父母,可是现实却事与愿违,父母已经过世,只能在诗中悲叹哀怨。因此自叹自恨,表达自己对父母的哀悼之情,感念父母对自己的恩德。对这首诗的解释主要有两种:“一是《毛诗序》:‘《蓼莪》,刺幽王也。民人劳苦,小子不得终养尔。’《笺》:‘不得终养者,二亲病亡之时,时在役所,不得见也。’二是方玉润《诗经原始》:‘此时为千古孝思绝作,尽人能识。唯《序》必牵及人民劳苦,以刺幽王,不惟愿涉牵强,即情亦不真。……又况言:民莫不?,我独何害,我独不卒者,明明一己所遭不偶,与人民无关也。’”[1]诗的第三章用瓶比作父母,以?比喻自己,写自己因为要出征而远离父母,离开的时候心里就惴惴不安,回来后果然发现自己已经成了一个无依无靠,没有归宿的人。第四章是本诗中最为感人的一章,诗人连续运用了六个“我”字写出了父母生育了自己,养育自己的艰辛以及对自己的慈爱,这些往事在诗人眼前一一浮现,更加突显诗人在想要回报父母的恩情时,父母已经不在的那种切肤之痛,真实的体现出诗人对这种痛苦的深刻体验,感情真挚感人。朱熹云:“言父母之恩如天,欲报之以德,而其恩之大如天无穷,不知所以为报也。”诗人用朴实却饱含真情的语言,用自己的亲身体验,为我们诠释了作为儿女要对父母尽孝的道理。诗的后两章则描写了自己在行役的路上饱经辛苦,再次痛心哀悼没有能赡养父母的遗憾,诗中没有直接说孝道是什么,却用最真挚的感情,最淳朴的语言给了我们一碗心灵的鸡汤。古代的丧礼重视的就是这种对死去亲人的一种悼念之情,诗人为我们诠释的就是这样一种怀念亲人的真挚感情。 再来看一首悼念亡夫的作品《唐风?葛生》: 葛生蒙楚,蔹蔓于野。予美亡此,谁与独处。 葛生蒙棘,蔹蔓于域。予美亡此,谁与独息。 角枕粲兮,锦衾烂兮。予美亡此。谁与独旦。 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於其居。 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於其室。 诗的第一、二章为我们描绘了一个杂草蔓生、孤寂荒凉的墓地场景,接着用“葛”、“蔓”这类必须依附生长的植物,联想到自己心中所怀念的人,自己爱的人孤独的在此长眠,却没有人相伴,自己哀叹爱人孤寂的同时也衬托出自己也同样孤单寂寞的`感情,用这样凄凉的环境来衬托自己内心对逝去亡夫的悼念之情。接着第三章又由到他的殓葬物品:“角枕”、“锦衾”他们依然华丽鲜艳,而爱人却“独处”、“独息”、“独旦”,不仅深刻的表达出对逝去之人的怀念,也叹息自己此时此刻也是孑然一身,孤单的活在世上。在这样凄清的环境中更加渲染了那份悼念之情,也表现出两人的情谊深重。诗的最后两章用“夏之日”、“冬之夜”表现出诗人度日如年,她想到自己在以后的日子里也会是独自一人忍受着这种痛苦的煎熬,用“归于其居”、“归于其室”来表明自己想在死后与心爱的人一同葬在一个墓穴中的心迹,以求能够在地下与丈夫长相厮守。这首诗表达出妻子对亡夫情感真挚,生死相依的感情,可见妻子在丈夫在世的时候,两人感情极好,才会有这种情思缠绵,深刻的悼念之情。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诗人在诗中提到了“角枕”、“锦衾”殓葬用品,古代自从有了墓葬的习俗后,逐渐对死者所用的物品也形成了定制。如《周礼?天官?玉府》规定:“大丧、共含玉、?衣裳、角枕、角?。”可见,当时已经对死者所用物品有了定制的习俗。同时,诗中也再现出当时人们存在着夫妻合葬的习俗。《礼记?檀弓》中也记载了周人夫妻合葬的习俗,可见,夫妻合葬这种礼制延续至今没有改过。但却稍微有一些不同之处:“那时夫妻合葬不仅同穴,而且同椁,取生死不离之意;后世所谓合葬只同穴而并不同椁,据朱熹说,那是因为古人椁大可容两棺,而今人椁小不能容的缘故。” 先秦人注重诗教,“学《诗》可以使人从感性上积累对礼的内涵、礼的作用意义的认识。”《诗经》大都是在叙事抒情中自然而然地体现出礼教的思想观念,拥有一种潜移默化的作用,这也是诗教的一种表现。本文提到的《小雅?蓼莪》、《唐风?葛生》、就分别通过孝子对父母的悼念之情,表现了丧礼的真谛;通过妻子对亡夫的怀念,不仅表现了夫妇的真挚感情,也描写了丧礼殓葬精美器物。由此可见,丧礼与《诗经》中的悼亡诗是有融和之处,可以互相参考和研究我国古代丧礼制度。可以说,“《诗经》悼亡诗表达了沉痛的哀悼之情和相思之意,是丧礼有力体现和精神载体。”[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b5fca3c81d049649b6648d7c1c708a1294a0a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