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电有限公司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目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标准要求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五章附则 附件1: 宁夏煤电有限公司文明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附件2: 宁夏煤电有限公司卫生区域划分规定 附件3: 宁夏煤电有限公司文明生产考核细则 宁夏煤电有限公司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宁夏煤电有限公司鸳鸯湖电厂(以下简称公司)文明生产管理工作,加强文明生产管理力度,使文明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根据上级有关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明生产是企业素质的综合反映,公司文明生产管理的目标就是要达到文明值班、文明检修、文明办公,创造一个设备完好、窗明几净、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的工作环境,全面提高文明生产水平,实现以文明生产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文明生产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文明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是公司文明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公司文明生产的领导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文明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对本部门文明生产的领导工作。公司成立文明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为公司文明生产的领导、管理机构。 第六条公司安全监察部是文明生产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参加文明生产责任区的划分,对全公司文明生产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七条生产技术部负责全厂生产设备区域文明生产管理工作,参加文明生产责任区的划分,对生产现场设备系统文明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运行部负责生产区域内地面、楼梯通道、门窗玻璃、墙壁等文明生产归口管理工作,对区域内文明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九条维护部负责生产区域内设备系统、检修现场及检修楼文明生产归口管理工作,对区域内文明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条燃料部负责输煤系统设备及地面、楼梯通道、门窗玻璃、墙壁等文明生产归口管理工作,对区域内文明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办公场所、生活区域文明生产归口管理工作,对区域内文明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各部门卫生区域划分详见附件2。 第十二条各级人员均应按照文明生产制度要求,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公司文明生产。 第十三条各部门、各级人员均有权对违反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的部门、个人进行制止,并汇报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标准要求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文明生产保证体系。 (一)由各部门、各班组组成的文明生产保证体系应认真落实各项文明生产管理工作,坚持文明生产“标本兼治,治标与治本并重,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不断提高文明生产水平。 (二)设备检修维护部门、生产管理部门应加大设备治理力度,加大科技投入,在“治本”上下功夫,使设备泄漏率达到或超越一流标准,达到“本质文明生产”。应把生产现场严重影响文明生产的明显的污染源作为“文明生产缺陷”纳入缺陷管理系统消除。 (三)运行巡检人员应把设备明显的渗漏点(污染源)录入缺陷管理系统,限期消除。 (四)生产有关部门应认真按照《文明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分管区域的文明生产工作,在“治本”的同时,在“治标”上下功夫,达到文明生产要求标准。实行定期清扫制度,根据分管区域文明生产状况,对所属设备、设施、区域制定相应的清扫规定,并认真按规定执行。 (五)检修维护、施工人员应不断提高检修、施工工艺水平,在机组计划检修、临修及设备检修、维护、施工时,做到文明检修、文明施工;做到检修、施工现场定置管理;做到不乱丢、乱放检修施工垃圾;做到工器具、拆下的设备、材料及备品、配件等不落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十五条由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各部门第一负责人组成文明生产监督体系,对部门、班组、员工落实文明生产管理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一)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对生产区域文明生产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纠正文明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整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录入“文明生产管理系统”,提出整改要求,集中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计划,提出整改要求。 (二)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区域文明生产工作应每周检查一次;卫生专责人、各班组长应每天对分管区域文明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整改。 第十六条文明生产管理应充分发挥两个体系的积极性,以保证体系治理为主,以监督体系监督检查为辅,变被动监督、检查,为主动、自觉、积极治理。 第十七条文明生产实行“分工负责制”,由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根据设备、区域分工和生产现场实际情况,划分各部门文明生产责任区(包括机组计划检修、临修期间),各部门对分管区域的文明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八条厂区文明生产标准 (一)厂区道路、场地应整齐、清洁,路面无积灰尘、无浮土、无痰迹、无垃圾、无杂物、无不规则临建,不随便堆放物资器材。 (二)主要通道平整畅通,沟道盖板齐全完整,下水道无堵塞,电缆沟内整齐无积水,路灯、交通标志牌完好规范。 (三)厂区绿化区整齐、养护良好。厂区绿化面积应达95%以上(应绿化的面积),绿化区整齐,无杂物,养护良好,花木剪枝美观,废枝及时清除,按花园式工厂修整管理。暂不能绿化的地面应经常进行平整、清理,防止杂草长高。对厂区的绿化设施要加强管理,保证绿化设施完好无缺。 (四)各类建筑物外观整洁,不得随意书写标语、广告,不得乱涂乱画,屋面墙壁不漏水,厂房、室内、墙壁清洁、无污迹、无积灰和珠网,门窗及玻璃齐全洁净。 (五)厂区厕所清洁、无明显异味,水箱、自来水龙头等无漏水。厂区各垃圾池规格统一,布局合理,垃圾池及时清理。 (六)生产车间不得停放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及其它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厂区不得随意停放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及其它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各种车辆应整齐排放在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b7e362630126edb6f1aff00bed5b9f3f90f72d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