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交底表 合同名称 施工单位 暂定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甲方委托开工日期 的监理下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相应顺延。 合同编号 日历工期 一、承包范围及内容: 包括经甲方认可的施工图内容、相关的补充图、设计变更图等所涵盖的所有内容及甲方委托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所委托的零星工程。 二、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税金等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承包。 三、工程质量标准及工程验收: 1. 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程》GB50367-2006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图纸执行。 2. 本工程按国家相应的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验收,质量合格,并出具有验收检测资质单位的合格报告。 四、付款时间、条件与付款方式: 1. 乙方进场施工后,每月25日汇总上报已完成工程量作为进度款计算依据,经甲乙双方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次工程款金额的80%; 2. 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办理结算款的申请,甲乙双方共同核对,双方办理结算完毕后20天内,甲方支付至实际结算价的95%作为结算款,余下5%作为保修金。 3. 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且经过甲方验收确认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时,10天内甲方无息付清5%保修金。 五、现场移交标准: 1. 场地移交可以全部或分段移交,以满足本工程合同工期要求。 2. 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驳口、施工方自行接通并承担水电费用;办公、住宿等临时设施要求施工单位在场外自行解决;进场设备需堆放在甲方指定区域。 3. 所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棚栅、场地等,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搭建,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临时设施需要拆除或迁移时,乙方应服从并负责拆除或迁移,其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包干价内。 六、施工中注意事项: 1. 乙方负责采取安全防范及噪声污染防范措施确保施工期间周边建筑物安全及周边居民不受干扰,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 凡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方案涉及增加造价或须作为结算依据的,乙方必须明确书面提出并报价,在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执行,否则不予认可,其涉及价款甲方不予计算。 3. 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不及时报告所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 如施工过程中综合管线设计方案有变更,双方另外协商变更事宜。 5. 工程材料送检费用及合格检测报告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第 1 页 共 2 页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日期: 工程项目部 参加人员: 日期: 被交底部门意见: 第 2 页 共 2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c42bb0abf23482fb4daa58da0116c175f0e1eb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