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基建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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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基建会计处理之我见

近年来,在对单会计检查中,发现不少行政事业单位对基财务的处理

较混乱,亟待规范。不少单位没有单独设立基建账簿,而是把付给承包方的 款项直接在“暂付款”、“应收款”等往来账户中核算,甚至有的干脆计入 “经费支出”、“事业支出”,形形色色,五花八门。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资金,大部份财政性资金,一般应对其进行单独核 算,业务相对比较单纯,但如不理清思路,也容易出现财务处理混乱现象。为 了贯彻执行好基本建设财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在目前国家尚未出台新的行 政、事业单位基建会计核算方法 的情况下,笔者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 定,对如何规范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业务问题进行一些探讨,还请同行们予以 赐教。

一、单位经费户拨款至基建户时,根据资金的性质进行账务处理。 1 借:拨出经费或结转自筹基建-----XX基建

贷银行存款 二、 基建项目竣工结算后,经费户的帐务处理。

I 项目完工后,按基建帐“交付使用资产”结转金额增加经费帐的“固定资 产”。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2 将基建户“应交结余”款转回“经费户”,经费户的帐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结余或事业结余-专项结余 3 对借款购建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根据竣工验收后从基建 账户转入的有关资料进行处理。

借:固定资产 反映真实资产金额 贷:固定基金 反映单位用拨款及自筹资投资的金额 暂存款或借入款项 反映单位通过其它渠道借入的资金 4 用财政拨款或自有资金归还借款时: 借: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事业基金 贷:固定基金 原记的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的差额部份 同时记 借:暂存款或借入款项 贷:银行存款 三、 基建账的科目设置。

1 、现金; 2 、银行存款; 3、库存材料; 4、库存设备; 5 、在工程; 6 、待摊 投资;7、交付使用资产; 8、预付工程款; 9、预付备料款; 10、其他应收款; II 、基建借款; 12、应付工程款; 13、应付器材款; 14、其他应付款; 15、应 交结余; 16、基建拨款; 17、其他收入; 18、专项资金支出; 19、其他支出。 四、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 、现金:核算基建户的库存现金。 2 银行存款:核算基建户的银行存款。

3 库存材料:核算单位购置库存的,用于基建支出的各项物资

材料。领用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本科目。

(1) 库存材料以购入价格、调拨价格作入帐价格。材料采购、运输过程中发生的 差旅费、运杂费等直接列入支出。

(2) 库存材料按其类别、品种等有关项目设置明细帐。

(3) 库存材料的盘盈、盘亏,经报批后,直接列作当期支出的增加或减少处理。 (4) 库存材料如果变价出售,直接冲减“库存材料”科目。售价与购入价的差 额,列作“在建工程 - 其他投资”。

4、库存设备:核算单位购置库存的用于基建项目的各项设备(其入账价格,明 细科


目设置等同“库存材料”)

5、在建工程:核算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购置土地等的资金使用情 况,分“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安装工程投资”、“其他投资”三个明 细科目。 (1)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①核算内容:(a)自建工程:核算基建(含改建、拆 )、装修等项目支出的资金使用情况。(b)外包工程:核算基建(含改建、 拆建)、装修等项目结算资金使用情况。②核算办法:基建、装修项目支出结 算时, 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 , “库存材料” ,“预付工程 款”等科目。基建、装修项目竣工结转时,借记“专项资金支出”科目,贷记 本科目。③按工程项目设置三级明细帐。

(1) 设备安装工程投资:核算单位自行安装设备和外包设备安装工程的资金使 用情况。(核算办法,明细帐设置同“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2) 其他投资:核算单位购置土地及其他资金支出情况。 (3) 改建和拆建的核算办法:A、对在用建筑物或和已峻工并办

理好结算手续的建筑物进行改建和拆建;①对原建筑物拆除的费用,直接列入 “其他支出”,不计入建筑。②工程费用。同时,按拆除建筑物的面积占整体 建筑物面积的比例,冲减原“固定资产”。③改建和拆建建筑物,因增加建筑 物面积而支出的建筑费用,计入该建筑物的建筑工程费用。 B 、对在建建筑物 进行改建和拆建,因改建、拆建所增加的建筑费用,计入该建筑物的建筑工程 费用。 6 待摊投资: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按照规定分摊计 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支出。对项目单一的建设单位可不必使用本科目,直接 列“在建工程”核算。 7 交付使用资产: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和办理结算手续后,结转交 付使用资产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资金支出”、“其他支 出”、“待摊投资”。 8 预付工程款:核算单位向施企业预付的基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款项。 9 预付备料款:核算单位向施工企业预付的工程物资材料款项或自行购买材料 时。 10 其他应收款:核算单位“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以外 其它暂付款项。

11 基建借款:核算单位为完成基建计划按规定借入的各种基建投资借款。 建完工后尚有余额,就转入“经费户”。

12 应付工程款:核算单位应付未付的基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款。

13、应付备料款:核算单位应付未付的设备、材料款项。

14、其他应付款:核算单位“应付工程款”和“应付备料款”以外的各项应付 未付款项。

15、应交结余:工程结转后,核算单位“基建拨款”和“其他收入”与工程实 际支出相抵后的结余。同时,将“结余”科目金额转回到单位的经费帐的“结 余”科目。如是赤字,本科目应与“基建借款”余额一致。

16、“基建拨款”反映单位收到财政、上级部门等拨入的专门用于单位基建, 设备工程的资金。其资金来源一般由单位的“经费户”转入并存于银行的基建 户。该科目应按资金来源渠道和时间年度设置明细科目。项目完工结算后,与 “交付使用资产”同时结转入“结余”科目。

17、“其他收入”核算单位基建拨款以外的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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