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制度 一、 员工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不需经本人提出申请,各部门应在其达到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并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的一个月内办完有关手续,不再列入在编人员。 二、 退休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年龄退休,未达到年龄提前退休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 员工虽已达到退休年龄,但因工作需要,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办理延期退休手续。 四、 不具有退休条件,但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办理退休手续。 五、 各部门每年年初应填写本年度员工退休人员名册,做到按时退休。 六、 办理人员退休,应按各部门管理权限报经批准,查对本人工资台账,计算并填写测算统计表,连同审批表一并交人事部。 七、 退休人员劳保福利规定: 1、 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员工,按政府劳保规定,由财务部按退休标准计发退休费,不再列为在编人员。 2、 领取退休费的职工,享受本单位在职员工洗理费标准。 3、 退休员工,享受国家的副食品补贴。 4、 员工退休后,其医疗待遇,直系供养亲属医疗待遇不变,外购药品凭医院外购单予以报销。 5、 退休员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其丧葬费、直系供养亲属救济费标准同正式员工。 八、退休人员的档案: 1 人力资源部建立退休人员档案,对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有系统地记载,定期统计、归档。 2 建立部门退休人员档案,包括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家庭住址、技术专长等。 3 对退休人员实行动态管理,随时登记并统计退休人员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制度 [篇2]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退休人员的管理,鼓励员工长期服务于公司,维护退休员工权益,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尊重和关,使之老有所养,安度晚年,现特制定退休管理制度。本退休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人员,非 公司员工可参照执行。 一.退休条件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工作达到一定期限的一般员工,订有1年以内期间的雇用契约者除外。 (一)正常退休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办理退休: 男性员工:年龄满60周岁。 女性员工:普通岗位员工,年龄满50周岁;管理岗位者,年龄须年满55周岁。 符合正常退休条件后,经上级主管领导认为需要延长员工服务期限,经核定后可延长员工服务时间,至年龄满55周岁为止。 (二)因病退休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并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的,男员工年满50周岁,女员工年满45周岁。 (三)退休时间认定 员工退休时间的认定,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执行中如发现身份证记载 的出生时间与员工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应有人事行政有关部门会同员工本人 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查证核实,并以其批准认定的出生日期作为计算退休年龄 的依据。 二.退休待遇 (一)养老金 从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停发退休员工工资,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按月发给 其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标准,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按政府规定核准执行。 (二)退休金 当员工退休时,公司按退休人员在职最后6个月的标准月收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b9f31f93286bceb19e8b8f67c1cfad6195fe9d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