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油库和加油站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石油成品油市场 【发文字号】云商发[2014]39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4.08.21 【实施日期】2014.08.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油库和加油站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云商发〔2014〕39号) 各州(市)商务局、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经发局,各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油库及加油站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商办运函〔2014〕610号)精神,省商务厅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油库及加油站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的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严厉 1 / 2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三种方式,分阶段进行,一是油库、加油站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二是商务主管部门检查和按比例抽查油库、加油站点;三是部分州市间对加油站开展交叉检查。 三、时间安排 8月15日-8月31日 安排部署动员阶段 9月1日-9月21日 油库、加油站经营单位自查自 纠,上报自查报告 9月22日-10月15日 各州(市)商务局制订抽查计划对加油站进行实地检查。 10月16日-10月31日 州市间交叉检查(交叉检查 分组名单另行通知),并将抽查情况予以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d7d286b710abb68a98271fe910ef12d2bf9a9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