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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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申报流程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由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组织

预报名



人数满足培训要求后

池州市住房城乡建委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省建设干部学校申请组织培训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意





培训考试由省建设干部学校组织









七个工作日后省干部学校公布培训考核合格结果

企业申报(登录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信息平台)







市住房城乡建委审核(质安局具办)

同意

不同意

重新申报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企业打印条形码,公示结束后打证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申报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市所有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申报,该企业必须满足以下两点要求:

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池州市;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颁发地为池州市。

第三条 各企业申报的“三类人员”必须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一定的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经验;

企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其他岗位职务;

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建造师证书,且注册在所申报的企业。 第四条 各企业“三类人员”在参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的考核后,便可在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信息平台进行申报,各企业要保证申报内容的清晰、准确以及真实性。

第五条 各企业可在“三类人员”公示结束后,携带《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等级核准表》,确保符合申报


条件的原件、一张一寸证件照;

第六条 主管部门在收到核准表时立即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进行核实,核对无误后,立即打证,并将证件发还申报人;

第七条 本制度于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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