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 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考条件 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符合下列相应报考条件的技术工人,经单位批准,可参加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 一、晋升技术等级报考条件 (一)初次报考条件(不含应参加而未参加技术等级考试或参加考试未合格的人员) 1.工作年限20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高级工(技术三级)的考试考核。 2.工作年限10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中级工(技术四级)的考试考核。 3.新参加工作试用期、熟练期满的技术工人,可申报初级工(技术五级)的考试考核。 (二)晋级报考条件 1.已取得原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工作年限满20年并执行中级工工资满5年,可报考高级工(技术三级)。 2.已取得原人事部门颁发的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工作年限满10年并执行初级工工资满5年,可报考中级工(技术四级)。 (三)破格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技术工人,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可不受工作年限、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的条件限制,直接申报高级工(技术三级)的考试考核。 1.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技术工人。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技术工人。 3.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技术工人。 二、晋升技师职务报考条件 (一)一般报考条件 1.具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2.已取得原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岗位等级证书,工作年限达到25年及以上,并在相应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5年及以上,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破格报考条件 1.在相应工种高级工岗位上工作不满5年,但符合本条第(一)款的其他规定,且在相应工种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3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技师的考试。 (1)在省、部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竞赛中取得前三名者。 (2)在市(州)、厅局级工人技术竞赛中取得第一名者。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或累计2次获得市(州)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者。 (4)获得市(州)、厅局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研人员。 (5)按国家有关法规取得下列之一专利权者:取得发明专利者、取得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者、取得外观设计专利4项以上者。 2.根据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实际情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评聘技师职务,其文化程度可掌握在初中毕业及以上。 (1)工作年限满30年,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岗位等级证书,并在相应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5年及以上。 (2)工作年限满25年及以上,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岗位等级证书,并在相应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8年及以上。 三、计算相关年限的说明。参加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应达到的工作年限、本工种工作年限、执行相应等级工资年限,均从参加工作、从事本工种工作、执行相应等级工资年限的当年起算,当年计算一年。同时,工作年限、本工种工作年限、执行相应等级工资年限有间断,应合并计算的,其当年只能计算一次,不能重复计算。报考人员相关年限的截止时间均计算至2017年12月31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8dd6556777f5acfa1c7aa00b52acfc789eb9fb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