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为聘请方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草拟、审查法律事务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代为处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范围 包括:法律咨询、法律策划、法律文件、协商谈判、法务管理、法律培训等。具体为: 1、解答法律问题,帮助聘请方策划、分析、判断法律事务,就聘请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方案和建议; 2、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公告债务催讨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指导或代理聘请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接受委托,参与经济合同及商务谈判; 4、协助清理债权债务并提供风险评估及解决方案; 5、提供最新法律法规信息,并针对国家新颁布法律、修订法律,就聘请方经营活动中可能涉及的问题出具《法律建议(意见)书》; 6、对聘请方无形资产提供法律保护方案; 7、应聘请方要求,全程参与项目的立项、调研、资信调查、可行性法律分析、起草合同等法律文件、商务谈判、调处纠纷等工作; 8、协助聘请方处理各类纠纷,与相关部门交涉、发表声明,代理诉讼、仲裁及申请强制执行等; 9、单位内部事务处理; 10、单位法律事项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工商、不动产登记等信息); 11、单位资产出售、重组、改制等事务; 12、协助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协助聘请方举办法律讲座和培训,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13、在聘请方授权范围内,参与有关的涉外法律事务的谈判、签约活动,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招标、开标、见证和代理各种商务活动; 14、接受聘请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服务制度 1、法律顾问经常性工作将以提供法律咨询、审查法律文件、参与经营决策、参加商务活动、建立合同制度、法律培训等为主要内容; 2、法律顾问按聘请方要求提供工作总结,经聘请方确认、考核,并随时调整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3、法律顾问在服务年度末与聘请方座谈沟通,提交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报告及全部法律顾问工作成果。 四、服务程序 1、律师接待聘请方的法律咨询; 2、律师初步答复聘请方的问题; 3、聘请方提供相关资料; 4、律师审阅资料,与聘请方商议解决方案; 5、律师着手处理案件,采取法律步骤; 6、律师及时与聘请方沟通情况; 7、律师按聘请方指示办理案件; 8、律师及时汇报处理结果; 9、后续服务(咨询及告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dbb302613661ed9ad51f01dc281e53a580251f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