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履约担保函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贵方与海南XX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就设立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____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的《入伙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受申请方委托,我方(“保证方”)愿就履行主合同关于投资款之约定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 第一条 保证金额及保证方式 本保证担保承担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我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条 保证期间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日期结束后_____个工作日内。 贵方与申请人协议变更合作期限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日期作相应调整。 若协议约定的投资额提前归还,其提前到期日即为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我方确认,本担保合同在主合同约定的时间到达之前不得撤销。 第三条 保证范围 我方担保的范围包括协议项下的投资额本金。 第四条 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申请人未履行主合同约定退还投资款的证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第五条 保证责任的解除 申请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退还投资款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金额达到本保函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全部兑付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第六条 免责条款 1、贵方与申请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相关履约方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两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保证人所在地法院。 第八条 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本保函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de1cd3313a6f524ccbff121dd36a32d7375c7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