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研究生重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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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

学号



姓名



年级



培养层次



专业



所在学院



课程名称 课程类型

任课教师 原考试成绩

重修原因:

申请人签名:

导师意见:

导师签字:

学院审批意见:

(公章)

研究生处审批意见



(公章)

说明:1.专业课重修由学院审批,留学院存档,学院安排重修事宜,无需研究生处审批;

2.公共课重修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批后再交研究生处审批。重修手续需一式三份,研究生处备案一份,任课教师一份,学院留底一份。 3.重修手续的办理时间为:每学期开学两周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ea661f7b14e852458fb57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