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鉴定目的及范围 根据莱河镇中心小学的申请,我中心就申请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结合中心工作人员的现场查看,对于单县莱河镇中心小学申请安全鉴定的房屋针对其安全性进行编写安全可靠性鉴定,鉴定房屋的总面积669.53平方米。 二、鉴定依据 1、JGJ125-99《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2、GB5003-200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3、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4、GB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5、GB50292-1999《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6、《城镇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试行) 三、房屋概况 申请安全鉴定的房屋位于单县莱河镇,房屋所有权人:单县莱河镇中心小学。按申请人提供:委托鉴定的房屋。 砖混结构,建成于2005年房屋层高二层7.20m,房屋南北宽度8.30m,东西长40.12m,建筑面积669.53m2. 申请方未提供出申请鉴定房屋的任何地质勘探、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抗震资料,于建成当年投入使用,房屋建成后使用至今,在使用过程中进行过简单的修缮,房屋有抗震结构。 四、现场勘察 1、地基与基础工程:该组房屋底层结构简单,物理力学性质均匀,地基持力层为粘土层,地基采用机器开挖,机器夯实处理均采用圈梁基础。房屋基础未出现均匀沉降现象。 2、主体工程: 该组房屋为砖混结构,建成于2005年,240厚灰泥砌筑砖墙承重;屋盖为木屋架大瓦屋面;外墙为清水墙面,内墙面为麻刀灰墙面,建筑面积为669.53平方米;经查看该屋架梁下置有梁垫,房屋整体性能较好,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对屋盖进行过简单修缮;屋盖、承重墙体无安全隐患。 产权人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对屋盖进行过简单修缮,根据申请方所提供材料及工作人员查看房屋现状,被鉴定房屋存在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eb0b240b8d528ea81c758f5f61fb7360a4c2be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