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和公告的区别 通告和公告二者有一些相似之处,也有一些不同之处。 相似之处是都具有晓谕性和公布性,也就是说,内容都是知照性的,发布范围都是面向全社会。 要想避免二者之间概念的混淆和文体的误用,关键是区分二者的不同。这些区别可大致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内容的重要程度不同。 公告是用来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的,涉及内容多是国家大事或省市级的行政大事,或者履行法律规定必须遵循的程序。小的局部性事项和非法定的事项,不能采用公告的形式公布 。 通告是用来发布在一定范围内需要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的,它所涉及的事项一般没有公告那么重大。 对发文机关的限制性有较大不同。 公告是一种高级别的文体,只有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或法定事项时,才能由高级别的行政部门发布,这一点前面介绍公告的特点时已有阐述。 而通告是一种高级机关和基层单位都可使用的文体,不仅行政机关可以制发,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也可以制发。 发布范围有所不同。 公告是向国内外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采用的文种,它的发布范围比较大,面向全国,有时面向全世界,遍示天下,一体周知,接受的人越多越好。 通告虽然也是面向社会发布的,但多是限定在一个特定社区范围内,而且内容也多是指向一个特定的人群,要求这一社区的某一类特定人群遵守或周知。所以通告的定义中特意强调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发布的方式不同。 公告多数是在报刊上刊登,一般不用红头文件的方式下发,也不能印成布告的形式公开张贴 。 而通告可以在新闻媒体上刊登,也可以用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还可以公开张贴。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f49aaec88d63186bceb19e8b8f67c1cfad6eee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