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必要性与相关途径 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经过3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推进,企业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企业实力、经营效率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经济工作“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核心要求,因此全面深化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确保深化改革与经济发展同步推进、相互促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必要性 一是国有企业经营效率不高。由于国有企业存在过多的委托代理环节和过长的代理链条,其低效率性质并不会因其所在行业的竞争性的不同而发生根本的改变。把国有企业享受的政府补贴和因行政垄断所导致的超额利润扣除,还原国有企业真正的经营绩效,其真实值往往要低于市场的平均水平。国有企业的这种低效率的固有特征以及它在基础性或资源性领域的存在与扩张,已经严重影响中国宏观经济的运行。 二是国有企业的垄断行为已经严重阻碍经济发展。对于国有企业来说,由于其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存在着根本性的缺陷,在市场竞争方面不具优势,所以就更倾向于借用公权力,长期垄断着一些关键性的行业与部门。国有企业不仅具有相对的低效率,而且国有资本在营利性领域的继续存在已经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竞争的充分性和公正性构成严重的威胁和损害,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显得越发重要。 三是国有企业法制建设的不完善。我国的现行立法为国企改革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和规范,为建立科学立法体系奠定了基础。但是,现行的国有资产监管立法,相当部分是在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定前制定的,有其历史局限性,已与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相适应。 二、相关途径 (一)完善管理体制,推动股权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与管理体制。通过真正落实权力分离(原始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的分离、法人产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权力制衡(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之间)的具体举措,既要避免出现国有资产处置不当、“内部人”控制企业的现象,又要避免职责不清、权责不清。同时要理顺国有企业各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要规范议事规则和办事程序,解决一些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在流程和程序的规范。在明确权责边界的基础上,要重点规范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议事规则和办事程序,使法人治理结构的运行制度化、具体化、流程化,做到职责明确,各尽其职,避免交叉管理。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是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大力支持各种非公有制经济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国有企业要通过股权多元化的改革,逐步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并且要逐步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在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中,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分类研究,分类施策,分类推进,不搞“一刀切”。在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过程中,要坚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要通过明晰产权关系、规范公司治理、强化资产评估、规范产权流转、加强资产监管等多种措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损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打破行政垄断,维护市场公平 要打破国有企业的行政垄断,继续对国有垄断行业分类型、分环节进行改革。 首先,应对行政部门出台的各种规定、办法、条例和指导意见等进行清理,取消国有企业无偿或低价占有和耗费国有资源的特权,对于有损于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予以废止;其次,破除行政壁垒,加强经济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最后,收缩国有企业的经营范围,对国有资产进行必要的整合,对已经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进行初步分开、引入竞争机制的石油、电力、电信、民航、铁路等行业,放开市场准入,引入新的市场竞争主体,重组行业结构,维护市场公平;对于还没有进行实质性体制改革的部分城市公用事业等,要首先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政事分开改革。打破资源垄断、渠道垄断、产业链垄断等各种形形色色的垄断,实实在在地推进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垄断行业的监管体系,改进其有效性,促进垄断行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加强国资监管,提高运营水平 一是积极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新模式和新方法。大力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抓紧研究组建或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主要开展股权运营,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效益,培育产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所出资企业之间是以资本为纽带的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必须更加突出市场化的改革措施和管理手段,更加充分体现国有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二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职能。要进一步研究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能定位、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落实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各项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和管资本的要求办事,充分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不随意干预企业具体生产经营活动,该管的一定要管住管好,不该管的坚决不管,真正做到监管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三是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要抓紧修订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规章和制度,围绕进一步规范政府、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完善国家出资企业投资管理、财务管理、产权管理、风险管理等专项管理制度,健全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四是建立科学的国有企业业绩考核制度。国有企业大致可以分为公益性国有企业和竞争性国有企业,这两类企业承担不同的功能和作用。对不同类型的企业以及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要设定不同的发展目标,实行分类考核制度,提高考核指标的导向性和考核结果的准确性;五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这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重要方面。要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改革发展、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298ec2cbdd5b9f3f90f76c66137ee06eff94ef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