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汇报常用公文〔共7篇〕 第1篇:常用公文 行政公文写作技巧 行政公文,是公务文书的简称,是人类在治理社会、管理国家的公务理论中使用的具有法定权威和标准格式的应用文。它是特殊标准化的文体,具有其它文体所没有的权威性,有法定的制作权限和确定的读者,有特定的行文格式〔注意:比形式更进一步〕并有行文规那么和办理方法。我国公文一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1987年2月18 日发布、1993年11月修订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方法》写作和办理。 公文写作的要求很高,尤其是要求起草者具有工作理论的根底,懂得工作中许多微妙的关节,而在详细起草中 要求较好的文字语言工夫。公文语言总的要求是庄重、平实、概括。公文语言功夫的核心是选词。选词一要根 据所反映的客观实际需要,二要符合明晰、确切、简练的标准,三要根据详细的语言环境,为防止上下文重 复而选择不同的词语,注意文中所涉及对象和阅读对象。多用书面语和文书用语,少用形象和描绘性词语和口 第 1 页 共 3 页 语,不用方言土语,非常标准。 需要特别提出公文构造用语。一是开头用语,用来表示行文目的、根据、原因,伴随情况等。如:为〔了〕、关于、由于、对于、根据、按〔遵、依〕照、据、查、奉、兹等。二是结尾用语。如:为要〔荷、盼〕、是荷、特此通知〔报告、函告〕等。三是过渡用语。如为〔对、因、据〕此、鉴于、总之、综上所述等。四是经办 用语。如:经、已经、业经、现经、兹经、办理、责成、试行、执行、贯彻执行、研究执行、实在执行等。五 是称谓用语。有第一人称:我、本;第二人称:你、贵;第三人称:该。等等。 国家行政公文有12类13种,即命令〔令〕;议案;决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 函;会议纪要。 公文主文构造,是指除了公文格式〔外部组织形式即文头、主文和文尾及其各项设置〕之外的公文核心局部。 这一局部的写作,是公文写作的难点。 一、标题 1. 标准式:三局部,即: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用于重要、庄重的公务 2. 灵敏式 第 2 页 共 3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32dd88cd6bbfd0a79563c1ec5da50e2534dd16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