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模板) 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2018)0000001 用人单位名称 性质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甲信息登记号 机构代码 方 E-mail 职位类别 单位行业代码 档案接收 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详细地址 收件人 电话 姓名 上海 E-mail 乙学校名称 学历 方 专业 毕业时间 联系电话 身份证 学号 甲乙双方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协议标的) 甲方已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情况,以及乙方工作岗位情况,并通过对乙方的了解、考核,同意录用乙方;乙方为未就业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已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情况,通过对甲方的了解,愿意到甲方就业并在规定或约定期限内报到。 第二条(劳动或聘用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注:此条双方约定应明确,如有需要,双方可另附约定条款) 1、甲方聘用乙方初次合同期限 年(其中,服务期 年),试用期 月,试用期从乙方报到之日起计算。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应符合国家 有关规定。 3、甲方为乙方提供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等福利。 4、乙方第一年的收入税前为人民币 元/月,税后为人民币 元/月。 第三(协议解除) 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协议,不承担违约责任制: 1、 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或经体检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标准的; 2、 《毕业生双向选择表》所反映的内容严重失实;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协议,不承担违约责任: 1. 经当地县级以上劳动、卫生部门确认其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人生安全与健康的; 2. 不履行本协议,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 3. 被撤销或宣告破产的; 4. 甲方不为乙方办理响应劳动手续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注:建议金额不高于第二条约定的乙方月收入数)。 第五条(补充条款) 甲乙双方就乙方由于参加国家就业项目、应征入伍、升学(留学)等无法履行本协议的情形达成如下处理办法: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在双方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由甲(乙)方送学校鉴证登记。就业协议应经学校鉴证登记后列入就业方案。 第七条(协议的终止) 乙方到甲方报到后,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约约定的条款,及时(最长不超过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订立后,本协议终止。 第八条(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学校各执一份,第二份由甲方或乙方妥善保管,供办理有关手续时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毕业生): 经办人(公章): 签名: 日期: 日期: 鉴证登记方:培养单位 (盖章) 部门: 经办人: 日期: 联系电话: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 第一联 鉴证登记单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5b955667175a417866fb84ae45c3b3567ecdd8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