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浅谈企业基层纪检委员如何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作者:唐元元 来源:《经营者》2017年第12期 摘 要 新形势、新任务下,如何发挥企业基层纪检委员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督队伍,是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值得思考和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结合企业的特点,从强化责任、落实任务、创新制度、激发活力等方面探索强化企业纪检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有力对策。 关键词 基层纪检委员 履行职责 发挥作用 基层纪检委员是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力量,在加强党员监督、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然而在实际履职过程中,由于企业基层纪检委员通常为兼职岗位,分布在企业基层的各个单位,对纪检监察业务认知和熟悉程序不同,履行职责的平台和途径也不够广阔,部分纪检委员的功能仅局限于听取报告、举手表决报告等,存在只任职、不履责、不挂名、不工作等现象。如何让兼职纪检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笔者认为基层纪检委员应该从明确职责定位、建立制度机制、提供工作保障等方面着手强化纪检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形成用制度管理纪检委员、纪检委员按制度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制。 一、要充分认识到基层纪检委员的重要作用,增强责任意识 企业基层纪检委员是经企业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代表性,是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力量。各基层纪检委员应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充分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才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有利于加强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和廉洁从业方面的突出问题;有利于督促本单位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基层纪检委员要牢固树立责任与担当理念,进一步强化委员意识、职责意识、监督意识,履好职、尽好责、敢担当、善作为,以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要明确基层纪检委员的工作职责,厘清任务清单 企业基层纪检委员承担着党章和党内法规赋予的职责任务,需履行好职责:认真学习宣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带头落实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决议决定。协助所在单位加强对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勤廉敬业方面的教育。带头遵章守纪,廉洁从业,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加强对所在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遵守纪律、改进作风、行使权力、廉洁从业、廉洁自律以及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的监督,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重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对所在单位领导干部进行评议和对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内容进行调查。协助党支部对受处分党员进行帮助、教育和考察,主动报告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要搭建基层纪检委员履职平台,提供工作保障 (一)建立工作通报制度 要通过工作调度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微信清风群等形式,及时向基层纪检委员通报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部署和重点工作,让基层纪检委员及时掌握最新情况,保障纪检委员的知情权。企业纪委工作报告要充分听取和吸收基层纪检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二)建立活动参与平台 要坚持巡查督查活动,邀请纪检委员参加,如巡查参与制度。由企业纪委牵头,吸收基层纪检委员参与,针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落实“三重一大”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等问题开展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巡察、明察暗访和评议活动。 (三)建立工作约谈和意见建议办理制度 开展纪委副书记与基层纪检委员工作约谈,及时掌握纪检委员的工作状况,重点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履行纪检委员职责情况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听取纪检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作出答复。 (四)建立委员述职制度 要组织纪检委员签订纪检委员履职责任书。每年年末向企业纪委委员会述职,重点汇报参与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等。纪检委员履行“一岗双责”纳入企业年度干部考评。 (五)建立业务培训制度 将基层纪检委员纳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计划,增强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提高履职能力。 (作者单位为江铜集团永平铜矿)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参考文献 [1] 冯虹,蔡阳阳.我国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反思与重构[J].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04). [2] 钟伯清.社区建设难以突破的困境[J].社区,2005(09). [3] 叶民强.构建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的探索[J].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02). [4] 陈志新.关于在发展人民调解制度中吸纳国外ADR成果的思考[J].中国司法,2005(04). [5] 陈玉萍.国外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J].中国劳动,2005(02). [6] 刘冬京,黄教珍.我国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之程序保障[J].求索,2004(12). [7] 常凯.论政府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J].中国劳动,2004(12). [8] 罗兴国.劳动争议基层调解制度质疑[J].工会理论与实践(中国工运学院学报),2004(0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5f22193c9d376eeaeaad1f34693daef5ff713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