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关系指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在社会中不是孤立的,人的存在是各种关系发生作用的结果,人正是通过和别人发生作用而发展自己,实现自己的价值。人际交往是人类社会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人的许多需要都是在人际交往中得到满足的。如果人际关系不顺利,就意味着心理需要被剥夺,或满足需要的愿望受挫折,因而会产生孤立无援或被社会抛弃的感觉;反之则会因有良好的人际关系而得到心理上的满足。人际交往问题是大学生最感困惑的问题之一。人际关系的好坏也往往影响到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工作等各个方面,影响到大学生对自我的正确认知,进而影响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大学生思想活跃、精力充沛,兴趣广泛,人际交往的需要极为强烈。但其社会阅历有限,客观环境的限制使其不能够全面接触社会,对某些问题缺乏较为深刻的认识容易产生偏激心理,加之心理上也不甚成熟,因而人际交往中常常带有理想的模型,然后据此在现实生活中寻找知己,一旦理想与现实不符,则交往出现障碍,心理产生创伤。有的大学生则以自我为中心,在交往中忽视平等、尊重、互助、互谅的基本交往原则,孤芳自赏、自命清高,在人际交往中屡屡失败,从而感到失落、冷漠、孤独;有的则过于自卑,凡事期望值过高,觉得自己处处不如他人,在交往中缺乏自信,畏首畏尾,恐惧交往。人人都希望自己能有一个美好的人际关系世界,都希望能拥有多一些朋友,并与他们保持真挚的友谊。尽管每个人可能都有不同的交往动机,对朋友的要求与期望也不尽相同,但是,心理学家仍然从研究中得出了帮助人们赢得朋友,保持友谊,避免人际关系破裂的一般原则。这些原则都是维持人际关系稳定的最基本要求,检讨一下自己,你做到了吗?1.真诚真诚是人际交往的最基本的要求,所有的人际交往的手段、技巧都应该是建立在真诚交往的基础之上的。尔虞我诈的欺骗和虚伪的敷衍都是对人际关系的亵渎。真诚不是写在脸上的,而是发自内心的,伪装出来的真诚比真正的欺骗更令人讨厌。2.人际相互作用我们都希望别人能够承认自己的价值,希望别人能够接纳自己、喜欢自己。出于这个目的,我们在社会交往中往往更注意自己的自我表现,注意吸引别人的注意力,处处期待别人首先接纳自己。这种从自我单方面出发考虑问题本无可非议,可是它却实实在在地影响着我们的交往。社会心理学家通过大量的研究发现,人际关系的基础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重视、相互支持。任何人都不会无缘无故地接纳我们、喜欢我们。别人喜欢我们往往是建立在我们喜欢他们、承认他们的价值的前提下的。人际交往中的喜欢与厌恶、接近与疏远都是相互的。这就是人际交往中的互动的原则。我们在人际关系的建立与维护中,必须首先注意人际互动的原则,首先去接纳别人、喜欢别人。记住一句话:"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3.让别人觉得与你交往值得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霍曼斯提出,人际交往在本质上是一个社会交换的过程。长期以来,人们最忌讳将人际交往和交换联系起来,认为一谈交换,就很庸俗,或者亵渎了人与人之间真挚的感情。这种想法大可不必有。其实,我们在交往中总是在交换着某些东西,或者是物质,或者是情感,或者是其它。人们都希望交换对于自己来说是值得的,希望在交换过程中得大于失或至少等于失。不值得的交换是没有理由的,对于对自己不值得的,或者失大于得的人际关系,人们就倾向于逃避、疏远或中止这种关系。 正是交往的这种社会交换本质,要求我们在人际交往中必须注意,让别人觉得与我们的交往值得。无论怎样亲密的关系,都应该注意从物质、感情等各方面"投资",否则,原来亲密的关系也会转化为疏远的关系,使我们面临人际交往困难。4.维护别人的自尊心人有脸,树有皮。每一个人都有自尊心,都希望别人的言行不伤及自己的自尊心。自尊心的高低是以自我价值感来衡量的。自我价值感强烈,则自尊心水平较高;自我价值感不强,则自尊心较低。大量的心理学研究证明,任何人在人际交往过程中都有明显的对自我价值感的维护的倾向。人的自我价值感主要来自于人际交往过程中,来自于他人对自己的反馈。因此,他人在人们的自我价值感确立方面具有特殊的意义。别人的肯定会增加人们的自我价值感,而别人的否定会直接威胁到人们的自我价值感。因此,人们对来自人际关系世界的否定性的信息特别敏感,别人的否定会激起强烈的自我价值保护的倾向。根据上述原理,心理学家强调,我们在同别人交往时,必须对他人的自我价值感起积极的支持作用,维护别人的自尊心。如果我们在人际交往中威胁了别人的自我价值感,那么会激起对方强烈的自我价值保护动机,引起人们对我们的强烈拒绝和排斥情绪。此时,我们是无法同别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的。已经建立起来的人际关系也可能遭到破坏需要指出的是,强调维护别人的自尊心,并不意味着在人际交往中处处逢迎别人。在不危及他人的自尊心的情况下,陈述与对方不同的意见,或者委婉地指出对方的不足是不会影响人际交往的。 社会心理学家对人际吸引问题做了大量的研究,根据这些研究可以概括出以下因素对人际吸引有影响。 (一)外貌。容貌、体态、服饰、举止、风度、行为等因素在决定人际情感上起很大作用。人们喜欢美的东西。这是一种自然倾向。外貌美容易造成一种好的印象,人们很容易“以貌取人”。外貌美可以产生一种光环作用,即认为外貌美的人也具有其他优良品质,虽然实际上并不一定如此。1972年,柏斯切德和沃尔斯特做了一项研究。他们从大学年鉴上选出一些学生照片让被试看。有些照片很有魅力,有些一般,有些无魅力,要被度试评价照片上的学生。结果是,学生越是有魅力,就越被认为是有好的个性品质。但是当实际与本人面对面接触时,或者是当双方有了更多的交往时,这种光环作用就会减小。 (二)相似性。研究表明,人们喜欢那些和自己相似的人。相似性包括:(1)信念、价值观和个性特征的相似性;(2)吸引力的相似性;(3)社会地位的相似性;(4)年龄的相似性。这里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这里的相似性不是实际的相似性,而是感知到的相似性。通常研究这个问题的方法是提供问卷,要求被试者在一系列问题上表明态度。几周或几个月后,把由别人填好的同样的问卷提供给他们,要求他们说明是否喜欢这个填卷人。实际上,这个填卷人是主试者,这样做是为了把被试者的两次表明的态度加以比较。研究者利用这个方法可以系统的改变被试者与想象的另一个人之间的一致性程度。在这种条件下发现,各方面的相似性与喜欢程度之间有直接关系,被试者认为他人越是与自己相似,便越喜欢这个人。如果被试者与另一个人的爱好一致,比如都喜欢体育运动,都喜爱音乐等,则吸引力特别强。这个结果在不同场合、不同文化程度、不同年龄的人身上都得到了印证。研究进一步表明,信念、价值观和个性特点的相似具有吸引力。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说的就是这种现象。 (三)需要互补。人们有喜欢那些与自己相似者的一面,也有喜欢那些与自己个性品质相反者的一面。这样双方不同的心理品质,可以使对方得到心理上的补偿。也就是说,当双方的需要以及对于对方的期望正好呈互补关系时,就会产生强烈的吸引力。例如,具有强烈支配性格的人不容易与性格相同的人相处,但他们可能与具有顺从性格的人和睦相处,甚至建立起密切关系。日常生活中常有急性人和慢性人合作得很好,爱听的和爱说的成了朋友的现象,正说明了这种“刚柔相济”关系的特点。这种关系往往发生在交情较深的个人之间。相似性和互补性看上去似乎是矛盾的,实际上二者有时也是一致的。例如,在恋爱、婚姻中往往支配型的男性和顺从型的女性彼此有吸引力。这是因为他们对男女关系中的男女角色看法一致,认为男性应起支配作用,女性应顺从。 (四)好的个性品质。美貌固然能起相当大的作用,但是人的能力、才智、品德归根到底是更加重要的。心理学家研究指出,在人际关系中最受欢迎的十项人格特质依次排列为: (1)诚恳、(2)诚实、(3)理解、(4)忠诚、(5)可信、(6)可靠、(7)聪明、(8)关怀、(9)体谅,(10)热情。 (五)相互性。相互性指我们喜欢那些喜欢我们的人,我们不喜欢那些不喜欢我们的人。贝克曼和西科德发现,如果告诉甲小组成员,乙小组成员喜欢他们,那么后来在新成立小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666c619bf1e650e52ea551810a6f524ccbfcbe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