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自然灾害预防处置工作方案 为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重特大自然灾害,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应急反应行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根据县人民政府紧急通知的精神,特制订本预防处置工作方案。 一、 要强化预警预报 各站所、各村要加强自然灾害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及时有效的掌握自然灾害信息,快速将防灾信息和防灾要求传达到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内的群众。 二、 要强化防范措施 各站所、各村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各类自然灾害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预防避险和自救知识,把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以及防御的基本措施向群众讲清楚,切实增强干部群众对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立即组织开展易由大风、暴雨、洪水、雷电、冰雹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害的隐患点详细排查工作,对重点地区、重点地段,要安排专人看守,严加防范。 三、 要强化应急处置 各站所、各村要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灾害一旦发生,要按照预案启动响应,杜绝盲目指挥。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组织力量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有效开展应急处置。 四、要强化应急值守 各站所、各村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全面做好信息报送和和处理工作,一旦发生重大灾情,要在2小时之类向上报告情况。 五、 要强化责任落实 各站所、各村要加强对突发性自然灾害预防处置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切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真正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指挥到位。一旦发生灾情险情,各站所、各村领导必须靠前指挥,科学决策,组织带领群众抗灾救灾。在7、8月份,除特殊情况外,各站所、各村领导不得外出,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必须跟镇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说明情况,经镇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对突发性自然灾害预防处置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得力,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乌兰花镇政府 二0一二年七月八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68218fb700abb68a982fb8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