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样表 考生号 毕业类别 政治面貌 基 本 信 息 身份证号 姓名 考生类别 性别 毕业学校 民族 退役义务兵 □ 是 职业类别 内地新疆、西藏班学生 □ 是 户籍所在县 (市、区) 获少年班报考资格学生 □ 是 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是 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高中学籍辅号 报 考 信 息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移动 电话 电话 二 □英语 □俄语 □日语 报考科类 □普通类 □艺术类 □体育类 高考外语语种 □德语 □法语 □西班牙语 参加高校招生英语面试 □是 □美术类 □音乐类 声乐唱法: 乐器: 参加艺术省统考类别 □舞蹈类 舞种: □时装表演类 □影视表演类 □播音主持类 □编导类 □摄制类 参加体育特招生专项测试 □ 是 参加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联考 □ 是 体育特招生测试项目名称 高水平运动队测试项目名称 本人简历(只填写高中阶段及以后的简历) 起讫日期 综 合 信 息 参加各类比赛、 竞赛获奖情况 取得各类证书情况 本人特长 备注 在何地(单位)学习或工作 任何职务 证明人 体育达标结果 □达标 □不达标 往届生思想品德考核结果 □ 合格 □ 不合格 和应届□校学生会主席 □校学生会委员 □校团委副书记 □校团委委员 非新课高中阶段任职情况 □班长 □班委 □班团支书 □班团支委 改考生补充信高中阶段获 □省级三好生 □市三好学生 □县三好学生 □校三好学生 □市优秀干部 息 得荣誉情况 □县优秀干部 □校优秀干部 □市优秀团员 □县优秀团员 □校优秀团员 考生报名点 政策加分项目申报 □残疾考生首次申请考试便利 有关栏目说明 1.考生号:14位数字,请考生按报名点所给号码填写,或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后自动获取。 2.姓名:考生本人的姓名,应与身份证及户口簿上的姓名一致。 3.性别:1-男,2-女。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4.毕业类别:0-普通高中毕业,1-中等师范毕业,2-其他中专毕业,3-职业高中毕业,4-技工学校毕业,5-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6-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7-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5.毕业学校:考生所在的毕业(高中)学校名称,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若毕业学校在显示列表中不存在,应选择‘其它学校’,并输入毕业学校的规范全称。 6.考生类别:1-城市应届,2-农村应届,3-城市往届,4-农村往届。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我省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城乡一体户籍)区域内考生,按本人户籍制度改革前的户籍性质填报。 7.政治面貌:01-中共党员,02-中共预备党员,03-共青团员,13-群众。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8.民族:本人身份证上标注的民族。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9.退役义务兵:退出现役的义务兵,请在本栏“□”内打“√”。 10.职业类别:19-学生,50-待业或无业(往届生)。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11.身份证号:填写本人18位身份证号。 12.户籍所在县(市、区):考生本人户籍实际所在县(市、区),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13.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属于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考生,请在本栏“□”内打“√”。 内地新疆、西藏班学生:属于内地新疆、西藏班的学生,请在本栏“□”内打“√”。 14.获少年班报考资格学生:获少年班报考资格学生本栏“□”内有“√”标识。少年班考生的考试成绩仅对当年报考少年班招生有效。 15.邮寄录取通知书地址与邮政编码: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指考生接收录取通知书的通信地址。邮编应与此地址对应。 16.高中学籍辅号:是普通高中学籍系统的12位号码,如果是外省中学的号码,请填写12个“9”,非普通中学的考生填写12个“0”。 17.联系电话:可分别填写最便于联系的电话号码。 18.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默认兼报普通类。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选择。 19.高考外语语种:1-英语,2-俄语,3-日语,4-德语,5-法语,6-西班牙语。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参加高校招生英语面试的学生,请在本栏“□”内打“√”。 20.参加艺术省统考类别:分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时装表演类、影视表演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摄制类8个类别,考生可在其中选择一类或多类。 21.符合体育特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选择是否参加专项测试。参加测试的考生,应在相应栏目“□”内打“√”,并选择填写测试项目名称。 22.考生简历:应届生只填写一栏高中阶段简历即可,对于有转学经历或往届生应填写两栏。 23.参加各类比赛、竞赛获奖情况(120个汉字)、取得各类证书情况(120个汉字)、本人特长(120个汉字)、备注(120个汉字):请如实填写,切勿乱填,如无内容,请填写“无”。 24.“往届生和应届非新课改考生补充信息”栏:仅限往届生和应届非新课改考生填写,其他考生不用填写。 25.残疾考生首次申请考试便利: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考生按《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填写。 26.政策加分项目申报:符合政策加分、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请选择相应项目名称。 27.勾选省统考音乐类的考生必须选择一种声乐唱法和一种乐器,参加考试的项目须与报名时选择的项目相一致。声乐唱法分为:美声、民声、流行(通俗)、其他。乐器分为:钢琴;键盘类乐器(含手风琴、电子琴);民族管乐(含竹笛、唢呐、笙);民族弦乐(含二胡、板胡);民族弹拨乐(含古筝、扬琴、古琴、琵琶、柳琴、中阮、大阮、箜篌);民族打击乐(含排鼓、大鼓、板鼓);西洋弦乐(含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西洋木管(含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西洋铜管(含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西洋打击乐(含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现代器乐与打击乐[含古典吉他、流行吉他、低音吉他(电贝司)、电子管风琴(双排键)、爵士鼓(架子鼓)];其他乐器。 28.勾选省统考舞蹈类的考生必须选择一种舞种,参加考试的舞种须与报名时选择的舞种相一致。舞种分为: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当)代舞、其他。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793f371f211f18583d049649b6648d7c1c708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