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的义务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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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的义务与权利

1.为什么团章要规定团员的义务和权利?

青年加入共青团以后,团组织要从思想、政治、组织上对其言行提出具体的准则,同时要保证其在团内的正当权益。团章规定团员的义务和权利,就是从这两个方面对团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团员的义务是统一团员意志和行动的规范,是共青团员应该履行的职责。规定团员的义务,就是为了使共青团员明确自己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事业中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去做,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使团组织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集体。团员的权利是指团员在团内的地位。团员是团组织的主体,也是团组织的主人,他们在团内生活中具有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规定团员的权利是为了充分发挥每个团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团员的主人翁责任感,在团内营造朝气蓬勃、团结一致的氛围。按照团章的规定,团的组织应监督团员认真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团员的权利。团员正确地对待自己的义务和权利,对于提高自身素质,发挥模范作用,对于保持和增强团的先进性,完成团的各项工作任务,都具有重要意义。 2.团员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团章规定,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风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职责。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3.团员应该享有哪些权利? 团章规定,团员应该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的组织讨论对自己的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辨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共青团组织应把团员义务和权利作为团员教育的基本内容,引导团员从入团之日起,自觉地履行团员的光荣义务,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共青团员的模范作用,同时,对团员履行团员义务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团组织还应帮助团员正确认识和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权利,注意保障团员的合法权利不受损害,并积极为团员行使权利创造条件。

5.共青团员为什么必须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党的指导思想,是我们立党立国之本,也是共青团的行动指南。掌握了它,我们就能够认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坚定社会主义方向和共产主义理想,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识别各种错误倾向,经受住任何风浪的考验,成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因此,每个共青团员都要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定地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自己的贡献。

共青团员还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列宁说:“在一个文盲的国家内是不可能建成共产主义社会的。在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经济初见端倪,以经济和科技为基础的综合国力较量愈益激烈的形势下,我们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现代化,首要的就是要提高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


率。因此,共青团员要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功立业,单凭美好的愿望和满腔的热情是不够的,还必须带头向新科技革命进军,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立足本职岗位,钻研业务,掌握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硬本领,不辜负时代和人民的期望。

6.共青团员为什么必须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是共青团员忠诚于组织,忠诚于党的事业的表现,是衡量共青团员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的重要标志。团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要通过团员去执行,离开广大团员的努力,团组织的各项任务就会落空。共青团员对于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应该勇于承担,积极执行,将它看作是团组织对自己的信任和考验。对组织上分配的工作采取讨价还价,拈轻怕重,或敷衍了事,消极应付的态度是组织观念不强的表现,必须注意防止和克服。

共青团员是青年中的先进分子,共青团的先进性要靠全体团员的模范作用来体现。因此,每个共青团员应该在本职岗位上,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时时刻刻用团员标准要求和鞭策自己,做青年群众的表率。在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伟大实践中,团员发挥模范作用就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牢固树立与党和人民同心同德的自觉意识;就要立足本职岗位,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就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积极实践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集体主义精神,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思想的侵蚀。努力成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勤奋工作的模范,刻苦学习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树一代新风的模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和提高共青团的威信,使团组织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 怎样对待团员申诉?

首先应该认真对待。团员受到团内处分,心里不服气,向团支书提出申诉,这是正常的现象,说明他们对团组织是信任的,是有感情的。如果对团的组织缺乏感情,或者不相信组织上能够实事求是地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他们就不会提出申诉了。只有认真落实党的政策,使那些确实受到委屈的团员得到公正的对待,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他们进一步体会到团组织的温暖,从而更加自觉地投身到现代化建设中去。同时,落实了一个团员的政策,还会在一批人身上产生积极影响和作用。

有的团员因为对团支部处理有不同意见,怕团支部解决不了自己的问题,向上级团委提出申诉,作为团支部干部不能压制和打击。因为按照团章规定,越级申诉是团员的正当权利,应该受到保护。还有的团员申诉的是前几届支委会处理的问题,那也应该受理,不能推脱不管。

其次应该妥善处理。当申诉者提出问题时,团干部要耐心听,让人家把意见讲出来。因为申诉者为了求得同情和支持,总是希望把事情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以及自己的意见,不厌其烦地全部说出来。所以,先要仔细听取别人的意见,并记下申诉的要点来,然后,再认真地进行调查研究,把基本的事实搞清楚。这当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对申诉人所谈的情况和调查得来的各种看法加以综合分析,做出正确结论。对于确有错误但处分过重的团员,要在弄清错误的性质、程度和本人态度的基础上,该给什么处分,就给什么处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既不能在纠正过重的处分时,把确实存在的错误一笔勾销,也不能因为本人确有错误,而不去纠正处分过重的部分。对于处分恰当,但本人不承认错误仍然提出申诉的团员,要进行耐心严肃的批评和教育。这里要根据情况区别对待:有的人由于觉悟太低,对自己的错误始终缺乏认识,在进行批评教育时,要着重帮助他们提高觉悟,端正态度。有的人明知自己犯有错误,却想利用团组织落实政策的机会,掩盖错误,洗刷自己,在进行批评教育时,应指出这是动机不纯的表现,坚持下去,对自己不利。 28.怎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在广大青少年中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我国青少年法律素质,保障和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成才。对于广大少年儿童,主要是帮助他们学法、守法,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对于广大青年主要是培养和教育他们树立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

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要突出青少年的特点,从青少年实际出发,依据由易到难、由浅人深、由启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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