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与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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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与金融

汽车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金融是汽车业循环的血液,是支持汽车工业发展的重要支柱。汽车它与金融的合作已经有悠久的历史,汽车在与金融的合作过程中,许多国家建立了汽车和金融的稳定合作模式,从发达国家的实践来看,汽车业的发展带动了汽车金融业的发展,而汽车金融业又极大地推动了汽车业持续发展。

当前,我国汽车消费群体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车主年龄呈年轻化趋势,80后”正在成为汽车消费的主体人群。为此,一些消费者正逐步转变观念,通过汽车金融满足个人需求。汽车金融作为新的消费方式,特别是汽车租赁业的快速发展,容易得到年轻车主的青睐,汽车金融服务成为更多消费者的理性选择。

2003年下半年,《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及相应《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以来,上汽通用、丰田、大众和福特纷纷开始在中国筹建自己的汽车金融公司,并已开始正式运营。汽车金融公司在我国产生,不仅意味着汽车金融服务领域增加了一类市场主体,而且更顺应了国际汽车金融服务业发展的大趋势。跨国公司借助我国服务贸易放开的有利环境,全面布局了我国的汽车金融服务。在未来的几年内,我国汽车金融市场即将出现商业银行与汽车金融公司长期并存、竞争发展的良好态势。

汽车金融服务体系对于促进汽车企业资金效率提高,实现汽车生产和销售资金的分离具有重大作用。对于汽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来说,开展汽车金融服务,可以进一步完善汽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为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的功能,实现财务公司的业务创新和增加利润来源。专门的汽车金融服务机构——汽车金融公司与制造商、经销商关系密切,能为消费者、制造商、经销商提供专业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具有银行无法取代的服务功能:汽车金融公司与汽车制造商因投资或控股的产权关系,利益关联度强,可以在追逐利润的同时,配合制造商进行灵活的资金运作,汽车金融公司的首要任务是促进汽车制造商的产品销售,能保证对汽车业的连续稳定的支持;同时与经销商合作,可以将汽车降价与放松贷款条件相结合,实现汽车销售与汽车信贷的双赢。经营管理的专业化程度高,它们有专门的风险评估模型、抵押登记管理、催收系统、不良债权处理系统等风险评估、控制和管理系统以及标准化的产品设计开发、销售和售后服务专门系统,大大节省了交易费用,提高了交易效率,极易形成规模经济,确保业务的健康发展;服务齐全。汽车消费涉及的金融服务很多,除了汽车信贷外,还包括汽车消费过程中的融资性租赁、购车储蓄、汽车消费保险、信用卡等,汽车金融公司通过制造商、经销商对汽车用户有着更深入的了解,能够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建立起完善的服务网络,汽车金融服务渗透了汽车工业的每一个环节。

我国目前汽车金融的资金95%来源于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但随着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业的迅猛发展及专业汽车金融机构的出现,商业银行不可能也不应当完全承担推进汽车金融服务专业化的职能,而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对资金的需求亦将趋于专业化、多样化。但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比较单一,而且其专业化不足的矛盾日益显现。由于商业银行的最终目的只是获得存贷款的利差,缺乏和制造商的利益关系,不能保证对汽车业连续和稳定的支持,往往在汽车市场不景气更需要金融扶持时,出于本身的利润及风险考虑,银行会收缩相应的金融服务,另外,商业银行的汽车金融服务也多限于传统的信贷业务,无法为制造商提供风险管理、市场营销等一系列方面的服务。在汽车金融服务上有很大的劣势:银行业务种类较多,汽车信贷仅仅是其中一项业务。由于汽车贷款业务的技术性相对较强,但银行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人才。另外,我国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在包括资信调查、信贷审查和审批、车辆登记与抵押、汽车信贷监控、违约处理等环节的实际操作过程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跨国汽车企业全面布局中国汽车金融业,不仅中资汽车企业在汽车金融面临着边缘化的危险,而且跨国汽车企业可以通过汽车金融控制汽车经商销的经营,撑控整个营销网络,进一步危害到整车合资的格局,影响汽车产业自主发展目标的实现。


中国汽车金融的发展要有整体规划,应该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解决汽车金融行业当前和长远问题;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保障汽车金融业的健康运行;积极利用我国汽车企业集团的本土化优势,把握汽车产业利润向汽车后市场转移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汽车后市场对汽车产业的积极影响,大力促进中资汽车产业的自主发展。

我国汽车金融领域根据加入WTO时的承诺对外开放,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快速进入中国市场,而我国商业银行正在逐步淡出车贷领域。如果不尽快成立以中资为主的汽车金融公司,任由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帮助国外品牌汽车抢占市场,汽车金融有陷入由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垄断的可能。其结果必然是导致我国汽车企业竞争能力进一步减弱,严重制约民族汽车产业的发展。为此,汽车金融业的发展须体现汽车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明确自主发展目标,加强政策的导向作用,支持民族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汽车金融在准入上,要促进有实力的内资汽车企业集团发展汽车金融业。

我国汽车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政策法规不健全, 《汽车金融管理条例》须以形成管理、维护汽车金融发展的长效机制为目标,根据中国实际国情并结合跨国公司成熟的运作经验,规范汽车金融业的未来发展模式,重点对汽车金融公司的运作、管理及对汽车金融服务的支撑环境进行规范。

我国汽车金融业务虽然已经具有了比较完善的政策法规环境,但是相关的支撑体系还不完善,其集中体现在登记流程不规范,违信处置缺乏保障且成本高,信用体系信息不充分等诸多方面。规范全国的抵押登记业务流程,完善融资租赁中存在的抵押登记、浮动抵押等的相关制度,公开汽车注册等公共信息。在违信处置方面,要逐步完善汽车金融收回处置中的法律保障和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汽车金融公司自动救济的相关保障措施。同时,要大力支持、鼓励征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对汽车金融企业来说,良好的风险控制能力是核心竞争力。加强汽车金融业的风险控制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汽车金融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既需要汽车金融公司加强内部控制,也需要管理部门加强相关的外部监管工作。加强对汽车金融公司相关指标的核查和监;加强汽车金融的信息监测定期公布相关的汽车金融信息,做好风险教育工作;汽车金融公司内部要建立健全的业务操作、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问责制度和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对外资汽车金融公司的监控;在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上,严格执行我国相关的政策,避免金融风险的发生。

随着我国汽车业的不断发展,我们应该正视汽车金融发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同时,吸取国外先进的汽车金融公司的经验,使我国的汽车金融业逐步地做强做大,使我国的老百姓都能享受到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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