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规避“塔西佗陷阱”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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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行业规避塔西佗陷阱对策研究

[提要]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食品行业危机重重,部分企业的诚信缺失使整个食品行业陷入塔西佗陷阱的怪圈。本文结合我国食品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食品行业要重构诚信,走品牌发展之路。同时,政府应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共同构筑让消费者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



关键词:塔西佗陷阱;食品安全;企业诚信

民以为天,食以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影响到百姓的身体健康,这是所有消费者都明白的非常浅显的道理。然而,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食品行业危机重重,部分企业的诚信缺失使整个食品行业陷入塔西佗陷阱的怪圈。这一状况如果不发言为,不但会影响企业自身的发展,而且会严重影响政府的公信力,最终也会使广大消费者付出健康的代价。所以,帮助食品企业走出西佗陷阱的怪圈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我国食品行业陷入塔西佗陷阱的怪圈

塔西佗陷阱是由古罗马学者塔西佗提出的,其基本含意是,一国政府在失去民心和公信力的时候,当它实行某项政策的时候,不论它要实行的政策是有利于人民的还是不利于人民的,都不会得到人民的支持,人民也不会再信任政府。最近几年,我国食品安全事层出不穷,毒奶粉、瘦肉精、染色馒头、地沟油、毒韭菜……”等等问题,不胜枚举。吃动物怕激素,吃植物怕毒素,喝饮料怕色素,能吃什么心里都没数。民间流传的一句顺口溜,正是百姓对我国食品安全现状担忧的客观体现。从近几年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看,食品安全出问题的不仅只是小企业的行为,很多大中型食品企业也深陷其中;食品安全问题不只发生在生产阶段,同样存在于销售阶段。食品行业在生产链的各个环节中,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获取高额利润,知法犯法,道德滑坡、诚信缺失的现象极其严重。这说明,一些企业还没有汲取三鹿奶粉的教训,一次次地侵蚀着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耐心。虽然说这些事件只是个别企业所为,但是这些害群之马的行为已使整个食品行业陷入危机当中。广大消费者对食品行业的道德、诚信产生了质疑,甚至对政府、监管部门、一些第三方认证也产生不信任感,食品行业陷入了塔西佗陷阱的怪圈。



二、食品行业陷入塔西佗陷阱的原因

(一)政府监管方面缺位严重

1、监管漏洞严重,检验技术和标准落后、且不统一。过去,我国涉及食品安全的政府部门有13个,具有行政执法管理职责的政府部门有5个,容易出现食品安全监管的交叉或者空白,难以做到食品安全监管的无缝衔接。这种五龙治水的状况容易导致有利益时都想参与,出现事故后又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




另外,各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卫生、质量标准不一,缺乏统一,大家所参照的标准不同,对食品的检测要求也就不同,也会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检验的技术也跟不上科技的发展,很多食品中的新的有害物质,监管部门根本检测不出来。如广州致美斋工业冰醋酸违法勾兑事件,由于配制醋的国家标准,广东的检测部门都无法检测,全国只有复旦医学放射科才能检测。很多不法企业就是钻了监管部门检验技术跟不上、标准不一的空子,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标准进行生产,从而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



2、地方保护主义成为食品领域违法行为的温床。在经济领域,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一直存在。一些部门滥用自己的职权来获取经济利益,他们要么在本地区包庇企业假冒行为,要么收受贿赂不予打假,就算出了食品安全事故,也尽量将事情压住捂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些部门的行为已经成为食品企业违法行为的保护伞,无疑使得这些企业的气焰更加嚣张。



3、违法得不到惩处,导致法律的威慑作用不足。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许多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惩处。《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一旦产品出现安全问题,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将会受到货值金额510倍的罚款,吊销许可证后,主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等不同程度的处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看似惩罚力度也不小了,但是,从近年来披露的食品安全问题看,很少有执法部门查获的,倒是媒体曝光后才东窗事发的占了多数。这充分说明,食品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够,其中既有各部门相互扯皮的原因,也有部分执法人员的不作为的原因。就导致现实中因食品安全问题受罚的个人和企业非常少,很多企业和个人因此更加目无法纪,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二)企业行为失范

1、经营者知法犯法现象突出。知法犯法是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显著特征,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为牟取暴利,不择手段,还有一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诚信道德极其败坏,行为失范。最近几年发生的很多食品安全事件都是明知故犯的典型例子,如三鹿奶粉事件、染色馒头、地沟油、瘦肉精等等。除此之外,不正当竞争现象也非常突出,一些企业通过假冒名牌企业商标、伪造商品认证证明和产地证明等手段来增强竞争力,如知名食品企业康师傅被山寨出来的商标很多,有庚师傅康水傅康帅傅,还有康师妹,虽然各知名企业也针对这一现象,注册了很多与自己商标类似的商标,以防止不正当竞争,但这种山寨商标现象仍然防不胜防。



2食品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严重。诚信企业因为诚信经营成本提高了,产品的价格自然也高了。而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时候,由于对质量了解不多,往往会选择价格相对较低的商品。这样一来,诚信企业就会受到失信企业的排挤,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诚信企业产品销量下降,要想与失信企业竞争,就必须采取降价的手段,而一旦降价,企业利润也跟着降了下来,甚至就无利可图了,这就使得部分诚信企业也变得不诚信经营了。最后,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越来越多,食品安全事件也因此不断爆发。






(三)消费者维权意识和成本方面存在障碍

1、消费者辨别食品质量能力不高。当前,广大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质量的认知度还很有限,虽然很多消费者在选购食品的时候会注意看商品的市场认证,多数还仅限于看生产日期,有很多甚至连生产日期都不看,买了就走。至于商品的原料构成、营养构成、有没有食品安全标志等信息,多数人并不关注。消费者缺乏食品安全的意识加上不懂如何判断食品的质量,就可能买到很多不符合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的食品,让违法企业有了可乘之机。



2、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薄弱。虽然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逐步提高,但不可否认,与发达国家比较,我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仍然非常有限。很多人在权益受到侵犯时,只要不是很严重,大多都是选择自认倒霉,最多也就是告诉亲朋好友不要再买该类产品。当多数消费者在被问及放弃维权的原因时,大多会因嫌麻烦,成本太高所涉及的商品价值太低,维权意义不大没证据,找不到发票等原因而放弃维权。消费者薄弱的维权意识使得违法企业更加无所顾忌。



3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太高。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犯时,维权难度往往很大。我国法律规定了谁上诉,谁举证原则,也就是说,消费者首先要证明自己购买的商品存在问题。试想,当一个消费者买了一块问题猪肉,他要想维权,就必须通过化验来证明其中存在的问题,这对广大消费者来说维权的成本太高了,维权的结果往往又很低,犹如花费了一只鸡的价值,耗费了时间、精力,却只得到了一个鸡蛋的损失赔偿,得不偿失。此外,消费者想要告生产企业,还必须到被告企业所在地,无形之中维权难度加大。此外,消费者还往往投诉无门,向一些监管部门投诉时,他们还会以这事不归我们管来推卸责任。因此,难举证、高成本、无处投诉这三座大山挡住了消费者维权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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