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董事会违规决策案例 案例一 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建勇32岁就当上道桥公司董事长,作为一把手,他只抓业务不管党务,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充耳不闻,对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更是不知、不懂、不用,认为党建工作是“虚招”,是搞“花架子”,把公司的业绩搞上去才是硬道理。 在主体责任的缺失下,员工的政治学习几乎为零,以致走上重业务轻党建,企业人员抱团腐败的不归路。截至案发,道桥公司相关人员共套取私分国有资金3000多万元,涉案73人,其中徐建勇、代明溢、李明强三名“老总”共计分得1200余万元,徐建勇个人分得550万余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芈大伟也是放弃了“根”和“魂”的典型。芈大伟在其建立的权钱“交易规则”中烂了“根”、丢了“魂”,做起了“两面人”,台上讲反腐、台下搞腐败,自己带头违规违纪,对下更没有底气管理。上梁不正下梁歪,在芈大伟的错误带动下,公司部分干部纷纷在“捞钱”上“前赴后继”、有恃无恐。最终,6名中层干部因犯受贿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而在贵州省水矿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总资产几百亿元、在岗职工2万余人的省属国有独资企业,集团党委自1991年以来,竟然多年没有召开过党代会,长期没有换届。 病因 徐建勇、芈大伟等人全然忘记党委书记的身份,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虚化、弱化,管党治党不力,党建工作没有很好地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有机结合,甚至出现“两张皮”现象,严重弱化了党委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药方 必须加强和完善党对国企的领导,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切实发挥国企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把方向、管大局上真正保落实。同时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和监督各个环节中的权责,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 案例二 对于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总工程师,七冶金沙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总经理、法人代表张泽进来说,在企业,自己就是说一不二的“老大”,一声令下,财务人员就将1000万公款腾挪私借给处于亏损状态的民营煤矿。 张泽进本人擅自决定、隐瞒不报,上到上级公司,下到金沙公司没有召开过党委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研究此事,其他班子成员事先、事中没有一个人知晓此事。时隔一年,个别领导甚至等到网上都有了新闻报道才“后知后觉”。 用权如此任性的,还有贵州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家兴,赵家兴一人拍板,就向世纪神奇公司借款6000万元,安排其子赵亮实际控股的贵州黔商投资有限公司“认领”5%股权,实际非法获利1510万元。 病因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重要责任。但张泽进、赵家兴等人却把企业当“家业”,追求享乐、喜好应酬、随意挥霍,严重危害了国有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8b109cb5df7ba0d4a7302768e9951e79b8969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