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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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

报告的决议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东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2020.01.12 【字 号】

【施行日期】2020.0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关 正文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

报告的决议



2020112日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赵志远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中共东营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迎难而上,全面完成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打造山东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黄河入海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富有活力的现代化湿地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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