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佚 名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年(卷),期】1992(000)010 【摘 要】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李鹏总理代表国务院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经过各级人民政府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显著成就。报告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是符合实际的,提出的今后任务和部署是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认为,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国共产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的根本保证。必须毫不动摇 【总页数】2页(P309-310)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623 【相关文献】 1.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02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J], 2.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J], ; 3.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J], 4.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J], 5.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J], ;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5ac2242084e767f5acfa1c7aa00b52acec79c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