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暴发报告 (一)医院发现以下情形时,应当于 12 小时内向区卫健委报告, 并同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1、5 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2、3 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二)医院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在 2 小时内向区卫健委报告,并同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1、10 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 2、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3、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三)医院感染暴发属于法定传染病的,除按医院感染暴发程序报告外,防保科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同时进行报告。 (四)院内报告程序: 1、临床科室发现疑似医院感染时,主管医师应立即报告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人,填写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并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科、护理部,同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分管院长应上报院长。遇到特殊情况,立即报告院总值班或可直接上报院长。 2、细菌室七天之内,在同一病区的不同病例中,三次检出同一种病原体, 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3、医院感染管理科接到报告应立即上报主管院长,逐级上报院长(法定代表人),并通报医务科、护理部、检验科等相关部门,及时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及处理,指导科室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院感染的暴发流行。 4、院长接到报告后,及时召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做出初步评价, 决定上报区卫生健康委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医院感染暴发及医院感染突发事件控制措施 (一)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应急预案的启动、统一部署人力、物资调配等工作。 (二)召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紧急处理会议,根据《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的规定,制定、完善和组织实施医院感染暴发预防控制应急处置预案,决定是否暂停收治新病人、暂停手术或诊疗项目等。 (三)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具体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有关科室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1、证实流行或暴发:对怀疑患有同类感染的病例进行确诊,计算其罹患率。 2、查找感染源:对感染病人、接触者、可疑传染源、环境、物品、医务人员等进行病原学检查。 3、制定并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控制感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协助医师治疗病人,指导消毒处理,必要时隔离病人甚至暂停接收新病人。疑似传染病医院感染暴发患者转至市传染病医院。 4、分析调查资料,对病例的科室分布、人群分布和时间分布进行描述;分析暴发的原因,推测可能的感染源、感染途径或感染因素,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和采取控制措施的效果综合做出判断。 5、写出调查报告,总结经验,制定防范措施并督导实施。 (四)医务科统筹协调医院感染管理科,组织相关科室开展感染调查与控制的工作;根据需要进行医师人力调配;组织对病人的治疗和善后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936e83bf31dc281e53a580216fc700aba6852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