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店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位于_____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店铺现有装修、装饰,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超市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三条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_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四条该店铺的营业执照租期内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 1 页 共 3 页 第七条遇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_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_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品牌店转让协议(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位于_____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店铺现有装修、装饰,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超市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 2 页 共 3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9596b34c9aedd3383c4bb4cf7ec4afe05a1b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