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视野下《环境保护法》修改的若干建议 应对21世纪环境挑战,我们需要推进の中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国家环境保护法律及其相关实施细则的修改和补充是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任务。《环境保护法》是我国指导环保工作的基本法规,由于发展没能跟上时代的发展步伐,现今需要进行加以修改和补充,以促进生态文明的建设和环境的改善。 首先,修改《环境保护法》旨在加强对重大环境污染主体的惩处。我们建议增加惩罚措施,不仅加强对重大污染单位的惩戒,而且加大对实施环境污染行为的个人的处罚力度。如建立重大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类具体行为的责任人的责任范围,并给予责任追究。 其次,修改《环境保护法》旨在提高对环境保护的社会认可及支持性。我们建议将环保政策从管理模式的角度转变为科学公正的政策性理念,强调环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反对盲目强化和攀附效应,强调政策走向社会认可,避免二次对社会的打击。 再次,修改《环境保护法》还应针对现有的环境保护行业的技术和运用环境保护技术的难点,采取有效措施来推动环境技术的进步。例如,应该出台政策支持、技术培训和补贴等政策措施,加大政府投入和企业自投入,有力促进环境保护技术的发展。 最后,修改《环境保护法》也应增加对具体行为过程监督措施,充分认识和重视行为主体的表现和个性,强调具体行为处罚的依据,深化行为处罚的信息采集和保护,把握行为主体的意向追责,严格实施差别化的惩戒体系,严厉打击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行为。 总之,完善我国环境保护法体系需要致力于落实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环境保护法法律制度和执行力度。修改《环境保护法》是环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前述建议只是一般的出发点,具体的修改要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出台更具有现实意义的新措施,推动我国环境保护法律的修改和补充,以期以达成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统一,实现持续可持续的发展。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9b1d168598102d276a20029bd64783e08127d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