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外安全规定 为了加强学生校外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学生的校外安全意识,积极预防学生校外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作为学生与学校所签《安全协议》的附件,适用于学生校外安全教育管理。 1、学生不得在校外搭乘“摩的”、无证车辆、“歪三轮”,不得租骑自行车,不得搭乘超载车、船。 2、学生不得在校外惹是生非、打架斗殴。 3、学生不得在校外酗酒、赌博、偷盗。 4、学生在校外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沿公路行走时必须走人行道,不得随意横穿马路,不得闯红灯,不准追、爬、吊车。 5、学生不准出入网吧、酒吧及营业性歌舞厅,溜冰场。 6、学生不准私自下河、下塘游泳、洗澡。 7、学生不准私自外出旅游、登山、探险。 8、校内住宿学生必须按时回校就寝,不准在校外夜不归宿,校外住宿学生必须按时回屋休息,不得在外闲逛、玩耍。 9、学生不得在校外购买及携带管制刀、棒等凶器,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 1 10、学生开展校外活动须文明健康,不准参加任何危险性活动。 11、为防止感染疫情,同学、朋友不得在外聚餐和举办生日派对等,更不准就餐时猜拳呐喊或酗酒滋事。 12、如学生违反本规定,经查证落实,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若造成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后果后当事人自行负责。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a575c129b8fcc22bcd126fff705cc1754275f3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