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在规范办学上对学生学习时间、教学成绩的具体要求 1、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坚决纠正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的做法,依法保障学生的休息权利。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对走读生不准安排早、晚自习。寄宿生晚自习时间每天不超过2课时。按照规定安排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得违规加班加点或集体补课。任何学校不得动员、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种收费辅导班。对学生书面家庭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2小时以内。 2、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中小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的课程方案、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坚决纠正任何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的现象。坚持健康第一,注重创新精神培养,不挤占体育课、艺术课、团队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时间,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转变教育观念,创新教学模式,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有效途径。鼓励和表彰在规定教学时间内通过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率提高教育质量的先进学校和优秀教师,大力推广一些地方和学校减负增效的成功做法。 3、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坚决制止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现象。除初中升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原则上省辖市不得再组织其他形式的统一考试;以质量监测为目的的抽测,每学期不超过1次,随机抽取的学生比例不超过本年级的30%。学校层面的考试由省辖市严格加以规范,考试命题要科学合理,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不得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增加考试次数。不准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准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 4、加强招生管理,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入学原则。除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艺术等特长生招生可以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外,不准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要及时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合理调整学校招生范围,每学年向社会公布行政区域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普通高中招生要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依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逐步扩大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比例并向薄弱初中倾斜。各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不得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不得在中招考试前招收、录取学生,不得招收规定区域外的学生,不得违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招收择校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不得与任何机构联合在校外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省、市示范性高中应起带头作用,模范执行规定。 5、严禁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加强高(中)考信息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 标准进行排名和奖惩,切实减轻学校和教师的升学压力。要加强高(中)考信息管理,制止对高(中)考成绩的各种炒作。9.强化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和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认真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报告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以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校园周边安全管理为重点,建立健全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促进寄宿制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重视食品和饮水卫生,杜绝饮食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传染病流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ab03721996648d7c1c708a1284ac850ad0204f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