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属任职情况申报表 本人签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申报人基本情况 姓名 分管或负责 工作 近亲属称谓 姓名 现任职务 单位职务 职级 备注 近亲属在县内任职情况 需要说明的情况 说明:1.此表电子版请重命名为“单位+姓名”; 2.凡近亲属在县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有任职从业情况的均需填写(已退休的不用填写),没有的请在近亲属称谓栏下填“无”; 3.“近亲属”包括: ①夫妻关系; 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b131766a5c30c22590102020740be1e650ecc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