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项目 安全质量罚款通知书 编号: 时间:2018 年 1 月 29 日 被处罚单位 ***有限公司(临建班组) 经检查你班组施工的 6号出入口钢筋模板搭设 工程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 2、 在高于2米处作业,工人未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带。 工人上下基坑不走楼梯,违规翻越基坑边围挡。 附件1:现场违规照片 依据广州地铁十一号线《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对你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如下经济处罚: 决定对你班组罚款人民币 300 元(大写: 叁佰 元整)。如不及时消除隐患,加倍处罚。 限你班组接到通知后,当日完成整改,否则按照项目部是给与重罚。此罚款在你班组当月的验工计价中直接扣除。 安全检查人: 施工单位:(盖章) 签发人: 备注:1.罚款单一式四份,一份交被处罚单位,一份交财会部,一份交合同部,安质部存档。 2. 被罚单位如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处罚通知书3日内向项目部安全质量领导小组或项目领导上诉。 附件1:现场违规图片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b9e664ab81aa8114431b90d6c85ec3a87c28bc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