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决定战争胜负问题 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在决定战争胜负问题上是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 从古至今,战争是人类永恒的话题。战争的目的是什么?什么才是决定战争胜负的最主要因素?我们可以列举出武器装备、战术兵法、国家的经济实力、军队的纪律组织等众多因素,但归根结底,对战争胜负起关键作用的是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 物质力量主要表现为先进的武器装备,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抢占在科学领域的先机成为了许多国家关注的焦点。各国科学家都在为了研制出先进的武器装备前赴后继,其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步入新世纪以来,各种新式武器层出不穷,比如F-35,中国丝带,无人侦察机,单兵系统,太空卫星武器等等更是吸引了全球人民的目光。 但是尽管新式武器层出不穷,作为武器的操作者,人,似乎仍然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可以这样说,失去了人的操作,再精确的武器可能也是一堆废铁,反之,再勇猛善战的人,如果没有精确武器的配合,也可能战败。19 世纪中叶欧洲军界曾经围绕新式针发枪对战争的影响展开了一场争论,不少人认为,对使用针发枪进行快速连续齐射的部队发起任何冲锋都是不可能的。但1859 年爆发的意大利战争很快就打破了这个神话,于是军界舆论开始转向。恩格斯总结这场争论,提出了一个著名论断:“赢得战斗胜利的是人而不是枪。”(《马克思恩格斯军事文集》第2 卷,第229 页)在中国革命斗争实践中,毛泽东同志进一步发展了恩格斯的观点,提出:“武器是战争的重要的因素,但不是决定的因素,决定的因素是人不是物。”(《毛泽东选集》第2 卷,第469 页) 而人,即为战争中关键的精神力量。 著名的《战争论》一书的作者克劳塞维茨把战争中的精神力量理解为统帅的才能、军队的武德和军队的民族精神。针对当时军事理论界偏重物质因素而轻视精神因素的倾向,克劳塞维茨强调了精神因素在战争中的重要作用。他指出,精神要素是战争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它“贯穿在整个战争领域”(《战争论》,第1 卷,187 页,商务印书馆, 1982),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惊人的作用,并对“军事力量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第1 卷,101 页)在战斗过程中,精神力量的损失是决定胜负的主要原因。特别是在双方物质损失相等的情况下,起决定作用的就只是精神力量。 克劳塞维茨也注意到物质因素的作用。在他看来,所谓物质因素,是指军队的数量、编成、各兵种的比例等。他认为,只有在摧毁对方物质方面得到的利益才是确实可靠的,在杀伤敌人、俘获敌人和缴获敌人火炮等方面获得的利益,是"绝对的利益"。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对决定战争胜负的作用是不可互相替代的,但二者又是相辅相成、互相渗透、共同作用的。 克劳塞维茨在《战争论》中同样阐明了战争的物质力量与精神力量在决定战争胜负中的作用的融合互助性。他认为,物质力量的作用和精神力量的作用是完全融合在一起的,把二者分开是不可能的;战争胜负通常取决于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的总和。一场大规模战斗的结局,给失败者和胜利者造成的精神影响都较大;这种影响会使物质力量受到更大的损失,物质力量的损失又反过来影响精神力量,二者相互作用,相互消长。首先,“物质力量的作用和精神力量的作用是完全融合在一起的”,其次,“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是相互助长的”。在战斗过程中,“一方面,使敌人的精神遭受损失,可以看作是摧毁敌人的物质力量从而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另一方面,缴获的火炮和俘获人员 的数量也是产生精神效果的一种新的力量。”(《战争论》,第1 卷,259 页,商务印书馆,1982)。 纵观中国革命的历史,我军历来重视人的因素,特别是重视部队战斗精神的培育。革命战争年代,无论兵员数量,还是武器的先进程度,我军都无法和敌人相比。然而,我军始终所向披靡,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我军官兵有着一往无前、压倒一切敌人而不被敌人所屈服的战斗精神。 当今世界,新军事变革发展迅猛,信息技术改变了战争形态,高技术武器装备对战争双方力量对比产生巨大影响。在新的形势下,人的因素特别是战斗精神的作用是否变得不那么重要了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从世界近期发生的几场局部战争如伊拉克战争、阿富汗战争、科索沃战争来看,我们不得不承认信息技术装备的巨大优势。但信息技术并没有改变支配战争命运的基本规律,马克思主义战争观的基本论断并没有过时。忽视信息技术对当代战争的作用要犯错误,但夸大信息技术对战争的作用、忽视战斗精神的作用同样会导致严重后果。 信息化时代的战争是交战双方全部力量的综合较量,仅有强大军力并不能必然赢得战争。战争是力量的竞赛,而战争力量是包括政治、经济、军事以及人力和人心在内的综合力量。当年日本帝国主义者想凭借强大的军力征服中国,但中日双方全部国力综合较量的结果却是日本输给了军力较弱的中国。毛泽东同志正是依据对中日双方全部国力的综合分析,得出了抗日战争是持久战、最后胜利一定属于中国的科学结论,坚定了全民族将抗日战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这说明了一个道理,赢得战争不能仅仅靠军力,更不能仅仅靠一两件新式武器。信息技术深刻改变了战争形态,但没有也不可能改变战争力量的综合性质,信息化战争不是仅仅靠先进的信息技术就能够打赢的。信息技术确实是战争力量的倍增器,但是没有可供支配的现实战争力量,信息技术的作用就会大打折扣。这就给人在信息化战争中发挥能动性留出了巨大空间,也给以劣势装备战胜优势装备之敌留出了巨大空间。信息化军事技术处于劣势的一方,完全可以通过充分调动全部力量和资源特别是人的主观能动性来弥补军事技术的劣势。如果战争胜负可以仅凭信息化军事技术的优劣来决定,那么战争就简单多了,战争双方只要计算清楚各自的信息化军事技术水平就可以分出胜负,然而现实战争却不可能是这样。当代霸权主义者迷信武力,但他们也是“柿子只拣软的捏”,只有确信军事、经济、政治、外交等方面都占有绝对优势后才敢动武,仅拥有军事力量优势还不敢轻启战端。这也告诉人们,仅拥有物质力量的优势并不能完全分出胜负,精神力量的作用同样巨大。 综上所述,战争中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是辩证的统一。我们不能只看到武器装备的威力,看不到人的作用;也不能只看到人的作用,看不到武器装备的威力。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在决定战争胜负问题上是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ba1d71d598102d276a20029bd64783e09127da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