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明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及《湖南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稿)》(科大政发[20xx]59号)相关规定,学生的毕业(学位)证书如果遗失或者损坏,经学生本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此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为我校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毕业时已领取毕业(学位)证书; (二)毕业(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者方可申请。 二、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一)登有毕业(学位)证书遗失启事的报纸(市级以上公开发表的`报纸),启事中应声明毕业(学位)证书原件作废,其内容包括姓名、学校名称、证件名称及编号;(证书编号可到学校档案馆查询:。) (二)填写《湖南科技大学补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位)证明书登记表》;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近期免冠正面半身二寸照片二张; (五)交纳工本费收据; (六)如委托他人办理,必须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三、办理时间 每学期的工作日,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到学院教务办公室领取《湖南科技大学补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位)证明书申请表》,填写好表格中的相关内容并按要求准备材料; (二)学院领导审核后,在《湖南科技大学补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位)证明书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三)学院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查,审查通过后报校领导审批。 五、本办法自从20xx年7月起执行。 1 / 2 湖南科技大学教务处 20xx年六月二十四日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ba41538a717866fb84ae45c3b3567ec102ddc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