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结构设计应遵循的原则 原则 目的性原则 简单描述 即各职能部门的设立要围绕组织目标和任务进行,要确保完成组织的经营活动,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 适应性原则 即在进行组织结构设计时,考虑内、外部环境对组织运行的影响与制约,应使组织结构与内、外部环境处于“最佳适应状态” 明确性原则 即在进行组织结构设计时要清晰界定组织内各层级的报告关系,明确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以避免重复管辖和多头领导的情况,以利于经营活动的开展和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 分工协作原则 即按不同的方式进行组合,如职能型组合、事业部组合等。组织应根据自身特点和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组合方式,通过分工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协调配合原则 即将组织结构设计为一个有机整体,保证组织内各部门之间的有机联系及相互协调配合 即在组织结构设计时,应考虑权力的分配模式,要将集权与分权控制在合适的基准上,既适度分权原则 不影响组织的运作效率,也不影响管理层和基层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组织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协作性 即在保证企业战略目标的前提下,力求部门数量最少,以避免组织庞大和冗繁,有利于节精简性原则 省沟通成本和缩短企业各项业务的流程,从而大大提高运营效率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bdcf93b33687e21ae45a90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