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 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审批表 主 办 单 位 报告人姓 名 报告人单位 学科专业类别 时 间 法学院 李浩 活 动 负责人 职务职称 刘光华 教授 法学院 法学院本科生 参加范围(人数) 220 榆中校区天山堂A405 2015年5月18日 地 点 16:30-18:10 报 告 题 目 公益诉讼与第三人撤销之诉 2012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其在第56条第3款确立了第三人撤销内 容之诉。然而立法并没有对该制度做进一步的详细规定。因此,需提 要 要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正当性、适格主体、制度构建以及当事人适用该制度的程序选择权等角度对其进行详细阐释,同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思考。 主办单 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单 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宣传部 备 案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各一份,党委宣传部备案一份。 主讲人简介: 李浩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毕业于安徽大学中文系,同年9月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民事诉讼法专业,师从常怡教授研习民事诉讼法。1985年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代司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强制执行法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曾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主持的科研项目10余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项目、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调研课题、中国法学会部级重点研究课题、司法部课题等。曾主持哲学社会科学国家“九五”规划“民事证据法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事证据立法”的研究。 1997年获安徽省先进工作者称号,2006年被评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多次获省部级科研奖励,其中1998年获全国党校系统第二届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001年获安徽省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002年、2006年获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各一次,2005年获江苏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bec8bea1b5f312b3169a45177232f60dccce77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