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开展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检查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XX市卫生局和市环保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XX[2012]XX号)文件精神,我县组织环保、卫生部门联合开展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基本情况 (一)关于专项检查工作部署与实施情况。为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县环保、卫生部门按要求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对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检查中存在违法行为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通过此次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我县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提高了认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各项管理工作逐步进入法治轨道。 (二)关于医疗废物的流向管理情况。目前全县县级医疗机构、大部分医疗单位(含个体诊所)已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焚烧处理,2011年累计集中焚烧处理240吨。从专项检查情况得知,被检查的医疗单位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较好地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医疗废物登记管理制度和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依法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和集中焚烧处理等各项工作。尚未进入集中处理收集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医疗单位,执行各项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情况仍不尽人意。 (三)关于医疗卫生机构及处置单位的内部管理情况。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及处置单位的内部管理是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保障,从专项检查情况看,我县医疗机构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较好地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设置专门机构或专人从事医疗废物管理。 (四)关于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监督检查或抽查情况。近年来,我县加大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力度,县环保、卫生部门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对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严防二次污染事故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医疗机构非法处置医疗废物,特别诊所较为突出,如未依法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未按规范分类收集和贮存医疗废物以及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等,存在环境问题与安全隐患。 (二)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县目前的医疗废物集中焚烧仅为过渡阶段,要进一步加快医疗废物处置点的建设速度。 (三)医疗废物集中焚烧收集有待全面铺开,特别是乡镇以下的医疗单位的医疗废物收集工作。全县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率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切实做好医疗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开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宣传,加强业内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大日常监督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以及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生活垃圾或向环境排放的违法行为,消除污染隐患。 (二)积极推进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将医疗废物收集覆盖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焚烧的技术规范,规范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和焚烧处置工作,实施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确保医疗废物运输和焚烧处置安全。 (三)贯彻落实《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规划》,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划“高标准、新工艺”的要求,把我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新项目建设作为我县2013年的重点工作,并加快建设速度。 2012年10月22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c283adacbd376eeaeaad1f34693daef5ef71314.html